这一代的老人都是过苦日子长大的,部分人的骨子里就有些占小便宜的思想,老人逛超市顺几个鸡蛋、偷两块排骨的事时有发生。看假价值不高,但人数多起来也不是小数目,而且这种风气不能得到及时制止,社会秩序也会受到巨大影响,效仿者会越来越多。
9月3日下午5点左右,佛山市顺德区碧江社区的超市门口围满了市民,一位穿着红色短袖的老人被围在中间,脖子上挂着一块“小偷,第三次偷”的牌子。
老人和家属同意挂牌示众
这个情景让路过的市民议论纷纷,虽然大部分人都支持将小偷挂牌示众,但也有小部分人觉得超市的做法不尽人情,这是在侵犯老人的名誉权。对于第二种说法,超市负责人钟女士大感委屈:“这个办法不是强制的,是我和老人还有老人的家属一致同意的,当时她的家人就在旁边。”
老人连偷三次
据钟女士介绍,这不是老人第一次偷东西,之前就来偷过两次,因为是看监控才发现的,也没有办法追究。只得让收银员记住老人的相貌,再看到老人时多加留心,果然在这次结账时发现了猫腻。老人在结账时只拿出了部分商品,一大包排骨被她藏在了环保袋里。结完账以后,老人不顾收银员的阻拦跑出了超市,最后被其他的工作人员追到了门外,经查,老人环保袋里确实有一包未结账的排骨,上面还有超市的价格标签。
被抓后反对老板破口大骂
老人被抓以后暴跳如雷,说这包排骨是不小心放进去的,根本就不算偷。见老人不承认盗窃行为,超市方面报了警,但老人面对民警的调解仍不买账。在超市的要求下,老人叫来了儿子和儿媳处理此事,但让人意外的是,儿子和儿媳都无意对这件事负责。和老人一样,他们也拒绝道歉和赔偿。
面对这种情况,钟女士也别无他法,就想出了让老人挂牌示众的办法,没想到老人和家属居然一致同意了。
儿子开宝马,根本不差钱
钟女士:“我不知道能怎么办,她偷东西就算了,还反过来骂我一顿。她儿媳也不讲道理,说我们看见她婆婆就应该赶出去,不赶被偷是我们的问题。她儿子还是开宝马的,根本就不差钱,这点小便宜都要贪,都像这家人一样,我这个超市也不用开了……”由于案值数额不大,民警也不好处理这个老人,只是进行口头教育就没下文了。
超市心太软
这个老人就是一个惯偷,和传统意义上的贪小便宜是两码事。如果用法律来处理此事,老人的牢狱之灾是免不了的,可惜的是超市没有较真。《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至于侵犯名誉权的论调则根本不成立,牌子上写了“小偷,第三次偷”,这些内容完全是事实,老人和家属也承认,何来侵犯名誉权一说?宁可挂牌示众都不愿意赔偿和道歉,这家人根本就没有名誉的概念。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