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货运车主及驾驶员: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科技治超水平,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大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湖北108省道大悟段吕王镇超限站设置非现场执法系统,该系统启用后将对大型货运机动车不主动进站进行称重、违法逆行、绕行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处以100元、记3分的处罚。自2020年9月3日起,公安机关启用该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请广大货运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大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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