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上报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通知,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分配我市模范集体名额5个和模范个人名额11名。经自下而上层层评选,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上报名单。
现对拟推荐上报的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27日至9月2日)。公示期间凡对拟推荐上报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有意见建议,可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迎宾路市委2号院市委统战部116办公室,联系人:高亚琳,联系电话:0902--2258585 0902--2203135。
附件:哈密市拟推荐上报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名单
哈密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哈密市拟推荐上报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
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名单
模范集体(5个)
1.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
2.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
3.中共哈密市伊州区丽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4.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奎苏镇委员会
5.中共伊吾县委员会
模范个人(11名)
1.艾力江·阿不都拉,维吾尔族,哈密市烟草公司市场管理员
2.姜志刚,汉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3.米尔阿地力·阿不都热依木,维吾尔族,哈密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战大队科员
4.阿依夏木·扎依提(女),维吾尔族,伊州区西山乡塔拉提村农民
5.袁丽君(女),汉族,哈密市第四中学教师
6.赛迪艾克拜尔·莫合买提,维吾尔族,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工科科长
7.艾比拜·克力木(女),维吾尔族,伊州区东河街道综治干事 8.巴扎尔别克·铁木尔汗,哈萨克族,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山南开发区第六分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9.赵海琴(女),汉族,巴里坤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中心记者
10.阿迪·尕力,维吾尔族,伊吾县下马崖乡中心村农民
11.单树琪,汉族,伊吾县政府办公室车队队长、工会主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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