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渤海新区分中心搬迁公告
各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因工作需要,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渤海新区分中心拟将港城区、中捷和南大港三个网点合并,搬迁至黄骅新城集中办公,保留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撤销中捷、南大港网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址地点:黄骅新城广安大街与仁和路交叉口处(亿联中国五金机电总部大厦南楼)
二、搬迁时间:2020年8月31至9月2日。搬迁期间,关闭中捷、南大港网点,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正常办理各项柜台业务。9月3日(星期四),新办公地点正式启用对外办公。届时辖区内缴存单位和职工可以自主选择到分中心新办公地点或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业务。
四、其他事项:搬迁期间,广大缴存职工可通过登录网上服务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冀时办等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等个人业务。
由于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渤海新区分中心
2020年8月25日
via 渤海新区告诉你
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保证104国道青县段道路的畅通,有效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青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104国道青县路段实施货车靠右通行管理,现通告如下:单向三车道的路段,最右侧车道为货车行驶道,中间车道为货车超车道,禁止货车占用最左侧车道行驶和超车;单向两车道的路段,右侧车道为货车行驶道,禁止货车长期占用左侧车道行驶,严禁货车连续超车;在桥梁、弯道、坡道等特殊路段,严禁超车;前方出现紧急情况造成交通中断时,货车必须靠右侧车道依次停车等候,严禁穿插、并行。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记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25日
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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