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玉林警方通报,失联一个多月的广西梧州女子杨某兰已经遇害,凶手系杨某兰前夫陈某某。将此案与7月5日发生的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北苑许某某杀妻案相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有三点非常相似。
其一,“贼喊捉贼”。玉林陈某某于7月15日凌晨杀害杨某兰之后既没有投案自首,也没有畏罪潜逃,而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在杨某兰家人15日前往玉林寻找时,陈某某宣称自己当晚有应酬,回家时已经凌晨三点多,根本不知道杨某兰到家里去过。
杨某兰家人在玉林报警之后,陈某某不仅装作没事儿人一样,还积极为警方提供线索:声称杨某兰和他离婚前一年就开始注重打扮,今年七月份他还收到疑似杨某兰情人发给他的杨某兰在宾馆的私密照片。陈某某的做法和杭州许某某杀妻后声称“她一个人肯定走不出这个小区”非常类似,都有利用对方“情人”为自己打掩护的企图。
其二,心狠手辣。杭州许某某杀害的来女士既是他的初恋情人,也是和他共同生活多年的妻子,许某某将来女士杀害后碎尸,足见其冷酷无情、心狠手辣。而云南玉林的陈某某和杨某兰曾共同育有两个孩子,作案时两人已经离婚,完全可以不必再计较过去的矛盾和纠纷,但是陈某某却丧心病狂地将前妻杀害,其残忍同样足以令人震惊。
其三,都以孩子为自己“打掩护”。杭州杀妻案中,来女士遇害时其女儿在家,玉林杨某兰遇害时,两个孩子也在家,而且非常巧合的是,两位女子都是在为孩子过完生日的第二天凌晨遇害。由于孩子在家,很容易造成当事人没有作案机会的假象,这也是许某某和陈某某作案后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以为高明的许某某、陈某某都最终落入了法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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