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
前段时间被人们高度关注的“杭州来女士”一案已经落下帷幕。
凶手许某利也被警方逮捕,作案细节跟着水落石出,就连大家所担心的11岁小女儿也被大女儿带走抚养,姐妹齐心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但是,那个许某利出事以来未曾露面的儿子,现在却正式提出了“财产继承申请”
让人感觉真是意料之外却又是情理之中,有其父必有其子,他们眼中只有“财”。
来女士尸骨未寒,亲父尚未宣判,在这个敏感时间,儿子作出这样的举动,我认为是非常不明智的,可偏偏他就这么做了。
那许某利的儿子到底哪来的“底气”提出继承申请呢?
所以这事我认为得从两方面说起,一是法律层面,二是情理角度。
许某利的儿子拥不拥有继承权
从法律层面上看,虽然他父亲杀害了来女士,可毕竟没有证据显示与他有任何直接的关系。
所以,来女士与许某利的共同财产里,他理应可以继承属于父亲的那一份,他也的确拥有遗产继承权利,这个无可厚非。
当然,这个依据是法律理论逻辑层面上的,而实际情况又会如何呢?
即便他提出申请,他也不会拿到1分钱,他所谓的“遗产”也只能是镜花水月而已。
主要原因有下面几点:
1、许某利目前尚未宣判,但这样的案子99.9%是死刑,并剥夺ZZ权利没收财产并处罚金。
2、来女士和许某利之间财产情况大家很清楚,最值钱的无非那两套房产,可房产均在来女士名下,属于她的婚前财产,与许某利没有半毛钱关系,不然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
3、许某利的儿子,是许某利和前妻所生,与来女士并没有抚养关系。
4、来女士的继承人有权对许某利(包括继承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包括精神损失和人身财产损失等。
这样一来的话,还有什么遗产呢?又能继承什么?
这相当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父债子还,他不但分不到任何东西,可能还会因此欠上一大笔债务。
抛开这些因素,我们再从情理的角度谈一谈这事。
首先,整件事的起因,还是因为这个许某利儿子“婚房”所引发,儿子不可能不清楚。换成其他人,即便对父亲不感到愧疚,估计也没脸再去争夺财产了。
由此看来,许某利的这个儿子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他的确只为财,在利益面前毫不含糊。在小女儿痛失双亲期间,其哥哥并未有任何发声,也没有考虑过妹妹未来的去向,也丝毫不顾及“妹妹”的感受。
也可能正是因为其儿子“认钱不认人”的态度,被屡屡施压的许某利才铤而走险痛下杀手。
许某利的儿子为了“婚房”不顾一切,不要脸面的态度真是让人嗤之以鼻,也不知道会是谁“有幸”做他的新娘,这样的“财产”即便得了,真的心安吗?
还是老话说的好,不义之财不可取,人在做天在看。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最好别拿,否则必将付出相应的代价!
对此,你们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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