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次干道
1.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社会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主次干道(创建标准):
①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1/4;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建筑工地围挡(创建标准):
①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2.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3.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
创建标准: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③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4.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创建标准:
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5.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创建标准:
①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
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③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置规范;
④路牌、路灯、隔离带、垃圾箱等基础设施完善。
6.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连续、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创建标准:
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7.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能够正常使用;
公共卫生间(创建标准):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②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8.抓好公路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
9.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0.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1.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12.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创建标准):
①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主次干道(创建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⑨加大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力度,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现象。
13.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创建标准: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二、商业街
1.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社会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创建标准:
①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1/4;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2.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3.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
创建标准: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③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4.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创建标准: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5.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创建标准:
①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
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③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置规范;
④路牌、路灯、隔离带、垃圾箱等基础设施完善。
6.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连续、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创建标准:
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7.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能够正常使用;
公共卫生间(创建标准):
①设有轮椅通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②至少有1个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8.抓好公路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
9.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0.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1.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12.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创建标准):
①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商业大街(创建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⑨加大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力度,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现象。
13.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创建标准: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三、主要交通路口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船)或依次上下车(船);
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 创建标准):
①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③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市公安局
2.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创建标准: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置规范,无损坏或错误。
3.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连续、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创建标准:
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4.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 创建标准):
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无抢行现象。
四、城市广场
1.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社会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公共广场创建标准:
①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民文明公约宣传,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1/4;
②显著位置设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
③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④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2.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文体广场创建标准:
①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
②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3.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4.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能够正常使用;
公共卫生间创建标准: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②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5.抓好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
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创建标准):
①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6.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7.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8.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9.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创建标准: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⑨加大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力度,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现象。
10.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创建标准: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11.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
创建标准:
①设有避难场所标识牌;
②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
五、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
1.开展市民公约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创建标准: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2.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社区创建标准: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4.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街道、社区(小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创建标准:
①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
②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5.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社区(小区)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⑦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6.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他人,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创建标准: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
7.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办事大厅、新建社区(小区)(建成不满5年)创建标准: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9.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
10.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
11.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12.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服务安全高效优质,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社区(小区)创建标准:
①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③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④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不算作堵塞街道),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⑤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13.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社区(小区)、街道办事处创建标准: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无堵塞。
14.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社区(小区)、街道办事处: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15.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创建标准:
①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
②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活动设置等要公示上墙,社区结合实际招募志愿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详细记录;
③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六、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1.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创建标准: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
2.在街道(乡镇)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在社区(行政村)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创建标准:
①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3种)的设备条件,有对应的宣传栏和活动阵地;
②门口悬挂标牌,有开放时间标识,正常向居民开放;
③各功能室器材完善,有明显使用痕迹,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统筹规划建设或增添活动场所及器材,公示管理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征求居民意见招募志愿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做详细记录;
④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开展未成年人活动的相关工作记录,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3.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4.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不文明行为。
创建标准: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②消防设施完善,消防通道畅通,无堵塞。
七、中小学校
1.开展学生守则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创建标准:在校园内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内容,师生熟知校风校训。
2.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必须有宣传“立德树人”或“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内容;
②校园内至少有两处醒目宣传版面,各教室内均张贴核心价值观宣传版面,组织全体师生熟记24字核心价值观;
③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④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创建标准:
①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师生了解创建工作;
②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载体(每个方面至少有1处);
③校园内有有文明校园创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戏曲进校园“活动、戏曲、书法等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等内容,宣传内容必须图文并茂、体现学校自己开展的活动。
4.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创建标准: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畅通。
5.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实效;
创建标准:
校园秩序良好,无学生餐饮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校园内无卫生死角;严禁售卖“三无”产品;消防设施完备;学生下课、上下学期间无追逐打闹;重要位置设置安全提示宣传标语。
6.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创建标准:校园周边200米内
①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②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③无性病、不孕不育、生殖、内容暴露等商业广告,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④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⑤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八、高校
1.开展学生守则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创建标准:
在校园内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内容,师生熟知校风校训。
2.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必须有宣传“立德树人”或“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内容;
②校园内至少有两处醒目宣传版面,各教室内均张贴核心价值观宣传版面,组织全体师生熟记24字核心价值观;
③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④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创建标准:
①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师生了解创建工作;
②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载体(每个方面至少有1处)。
4.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创建标准: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畅通。
5.校园安全管理有实效;
创建标准:
校园秩序良好,无学生餐饮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校园内无卫生死角;严禁售卖“三无”产品;消防设施完备;学生下课、上下学期间无追逐打闹;重要位置设置安全提示宣传标语。
6.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创建标准:校园周边200米内
①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②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③无性病、不孕不育、生殖、内容暴露等商业广告,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④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⑤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九、公园景区
1.以景区景点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创建标准: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2.主要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创建标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3.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在景区景点内询问若干名游客:请他们对当地旅游市场秩序作出评价。
4.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创建标准:
①公园景区景点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显著位置有景观小品;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5.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6.景区景点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
创建标准:
①设有无障碍卫生间;
②设有母婴室;
③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市文广旅局
7.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8.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9.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创建标准:
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十、小广场、小游园
1.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创建标准:
①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民文明公约宣传,显著位置有景观小品;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2.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
创建标准: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4.各类设施完善,使用管理状况良好。
创建标准:
①游步道和休息座椅等便民设施布置合理,管理维护及时,无破损;
②无枯枝、死株、断垄现象。
十一、宾馆饭店
1.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②宣传内容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2.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宣传推广“光盘行动”等经验做法;落实“公筷公勺 文明用餐”倡议活动;
宾馆饭店:
①有“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的温馨提示;
②在显著位置有“公筷公勺”、“拒食野味”公益广告宣传版面。
3.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创建标准:
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4.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创建标准: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创建标准: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6.有无障碍卫生间,能够正常使用;
创建标准:
①设有无障碍卫生间;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7.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创建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8.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创建标准: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十二、公共文化场馆
1.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市民公约宣传;
创建标准: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民公约。
2.运用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创建标准: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学习宣传或专题展览。
3.以公共文化设施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创建标准:建有志愿服务站点,服务站需有统一标识,服务项目、服务设施、人员在岗同时具备,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4.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宣传内容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5.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有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文化馆;
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不少于3类,其中必须包括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创建标准:
①未成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
②在入口处张贴公示免费参观、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义务讲解项目等信息;
③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各场馆要明确专人负责接待未成人参观事宜并予以公示,如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6.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有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安排事项,并且有效果;
7.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支持实体书店建设;
公共图书馆创建标准:
①所售书籍内容健康向上;
②室内环境整洁、井然有序。
8.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卫生间环境良好设施完善;
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不少于3类,其中必须包括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创建标准:
①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③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④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⑤卫生间干净整洁,有无障碍设施。
9.文化建筑及设施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公共文化场馆: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十三、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
1.以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创建标准: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服务站需有统一标识。服务项目、服务设施、人员在岗同时具备。
2.车站、旅游集散中心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
创建标准: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3.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公交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铁站等公共场所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正确,无缺项,宣传栏无破损、陈旧;
②宣传内容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创建标准:
在车身或车厢内展示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创建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③出租车、公交车利用车体、车载电视或电子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司机无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微信聊天、抽烟等不文明行为;
⑤出租车、公交车车内有禁烟标识、服务卡(含投诉电话、司机信息);
⑥无拒载、抬价、不打表、不提供发票等现象(备注:乘客上车前看,司机即询问目的地,即视为拒载);
⑦车辆规范停车,无不进港湾、不报站名、甩客现象。
5.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6.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创建标准: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7.乘客排队候车(船)或依次上下车(船);
创建标准:
①乘客排队候车(候船)或依次上下车(船);
②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8.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创建标准: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9.交通建筑及设施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创建标准: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0.机场、车站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
创建标准:
①设有无障碍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②设有母婴室;
③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1.抓好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
12.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3.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4.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创建标准:
①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公交车站、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高铁站创建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公交站点和车体干净、无积尘,无垃圾;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无黑出租,无黑摩的非法运营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15.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创建标准: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十四、商场超市
1.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有诚信经营宣传内容,开展诚信商户评选活动;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正确,无缺项,宣传栏无破损、陈旧;
②宣传内容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④商场有诚信经营宣传内容,开展诚信商户评选活动并公示在显著位置。
2.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3.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创建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⑦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5.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创建标准: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商业建筑及设施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商场超市: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7.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
创建标准:
①设有无障碍卫生间,保洁及时、无异味;
②设有母婴室;
③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9.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0.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商场超市: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垃圾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11.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创建标准: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12.食品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
创建标准: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十五、政务大厅
1.开展行业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创建标准: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市民文明公约。
2.以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创建标准:
建有志愿服务站点,志愿服务站需有统一标识,服务项目、服务设施、人员在岗同时具备,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3.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正确,无缺项,宣传栏无破损、陈旧;
②宣传内容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4.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创建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6.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创建标准: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7.公共建筑及设施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创建标准: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政务大厅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
创建标准:
①设有无障碍卫生间;
②设有母婴室;
③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9.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创建标准: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
十六、医院
1.以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创建标准:
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志愿服务站需有统一标识,服务项目、服务设施、人员在岗同时具备。
2.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市民公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市民公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正确,无缺项,宣传栏无破损、陈旧;
②宣传内容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4.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创建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5.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创建标准: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医疗建筑及设施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创建标准: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7.医院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
创建标准:
①设有无障碍卫生间,保洁及时、无异味;
②设有母婴室;
③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依托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实现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升不低于2个百分点;开展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创建标准:
①有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宣传内容版面;
②在显著位置宣传行业规范;宣传内容正确,无缺项,宣传栏无破损、陈旧。
9.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创建标准: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
十七、窗口单位
1.开展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服务规范;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宣传内容正确,无缺项,宣传栏无破损、陈旧;
②营业厅内有服务引导,无诱导性或推销理财产品行为。
2.出入境办证大厅张贴、摆放文明出境旅游宣传资料;
创建标准:
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出境游宣传资料。
3.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正确,无缺项,宣传栏无破损、陈旧;
②宣传内容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4.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服务效率高;
创建标准: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③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④窗口开放合理,服务效率较高,无顾客时间等待现象。
6.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创建标准: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门口有无障碍通道。
十八、农贸(集贸)市场
1.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和创建活动;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宣传内容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④在显著位置有诚信宣传内容版面展示,有文明诚信商户公示。
2.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3.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创建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⑦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5.抓好农贸(集贸)市场的集中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
创建标准:
①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6.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7.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8.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创建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公共卫生间免费开放,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9.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创建标准: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10.食品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
创建标准: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十九、乡镇
1.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城乡接合部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2.城乡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能够正常使用;
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乡镇公共卫生间创建标准: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②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3.抓好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
4.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5.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6.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河道)沿线创建标准:
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面源污染现象。
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创建标准:
①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城乡接合部创建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7、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各项服务设施完善;乡镇建有完善的功能室;
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城乡公共场所创建标准: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有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振兴、移风易俗、脱贫攻坚宣传内容,宣传内容无错误或内容陈旧现象。
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
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现象;
③设有志愿服务站,服务项目、服务设施和人员在岗同时具备。
乡镇功能室创建标准:
①乡镇建有文化中心站,有党员教育、图书阅览、文体活动、未成年人等功能室;
②功能室有开放标识、有明显使用痕迹和相关开展记录。
8.乡镇、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市辖区内90%以上行政村垃圾得到治理;
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乡镇、街道创建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④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⑤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⑥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⑦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⑧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有无障碍设施;
⑨主要街道每隔2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
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行政村、社区创建标准:
①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
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③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村居内无早厕。
9.乡镇公共场所刊播展示公益广告,乡镇、村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二十、背街小巷
1.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创建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遛狗者不牵狗绳现象;地上无动物粪便;沿街无散养家禽、家畜;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2.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建成区背街小巷创建标准:
①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垃圾乱到现象;
②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
③装灯率100%(照明设施损坏视为不符合)
亮灯率>95%。
3.抓好背街小巷的集中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
4.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5.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6.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创建标准:
①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背街小巷创建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至少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二十一、社会网吧
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杜绝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经营行为,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履行网吧行业监督标准,诚信、安全经营。
创建标准: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爱未成人公益宣传广告和行业规范并显示在显著位置;
②无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迷信等不良信息的行为;
③建立网吧实名上网登记制度并查看身份证,在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公示牌(含举报方式),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④证照齐全,且规范挂在显眼位置,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⑤严格安全管理,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无消防、治安隐患;
⑥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环境干净整洁。
二十二、青少年活动中心
1.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创建标准:
在显著位置显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设置3处以上公益广告。
2.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创建标准:
门口设有无障碍通道,显著位置设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标识,明确开放项目、内容;无公益性文化设施收费或变相收费现象。
3.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创建标准:
大厅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有统一标识、服务项目、服务设施、人员在岗。
4.公共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创建标准:
设置有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加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设施完善,消防通道畅通。
二十三、乡村学校少年宫
1.设施建设管理、师资力量配置和教学课程安排达标;显著位置有开放时间、开放方式和活动内容展示;
创建标准:
①室内活动场地不低于100平方米,配备有德育、艺术、体育、科普类设施器材;
②每周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开放标识需在少年宫门口或各专业教室门口,活动展示应图文并茂,充分体现活动成效;真实的活动档案记录展示。
2.开展“五进”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
创建标准:
定期组织开展道德实践、文艺支教、科学体验、心理辅导、亲情服务进乡村学校少年宫,查看“五进”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活动原始记录档案。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侵犯学生利益;
创建标准:
无向学生进行变相收费和有偿服务现象。
4.如为全国或省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须在显著位置悬“彩票公益金资助乡村学少年宫”识牌。
创建标准:
在显著位置悬“彩票公益金资助乡村学少年宫”识牌。
二十四、实体书店
1.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政策和理论与文明城市创建紧密结合;
创建标准:
①借助电子屏、宣传栏、展板等方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②书店显著位置销售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习近平总书记的著作。
2.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坚决抵制各类非法出版物,严禁销售违禁出版物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成长的有害出版物;
创建标准:
①书店悬挂或设置全民阅读、书香城市等宣传内容;
②所售书籍内容健康向上。店内书籍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清洁卫生,无堆放、乱放现象,允许市民免费阅读。
3.公共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创建标准:
设置有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4.加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创建标准:
消防设施完善,消防通道畅通。
二十五、校外培训机构
校外教育活动导向正确、规范有序,有办学资质,场所环境安全达标。
创建标准:
①有开展培训和活动的办学资质;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入口处张贴公示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机构负责人、培训内容、教师资质等信息要进行张榜公示;
②培训和活动的管理规定中有主题内容、价值导向方面的要求并展示在显示位置;
③场所环境符合安全条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④主流媒体无有关培训和活动内容导向方面的负面报道(上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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