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户经常会和拆迁部门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而矛盾的核心无非是拆迁利益的分配。为了拆迁利益,许多拆迁部门都会采取违法拆迁的行为,同样为了利益,许多项目在还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动工建设。经济的增长不能以违背民生发展为代价,征地拆迁及其后续项目建设,均应当充分听取当地的农民及公众意见。
在国土资源部作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项目区选点布局应当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或建设用地调整、互换,要得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实行告知、听证和确认,对集体和农民妥善给予补偿和安置”。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管理办法,拆迁所选地点本身就应当充分听取当地及周边群众的意见,更是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进行大拆大建。另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该管理办法可知,任何征地拆迁行为,均要以对被征地的集体和农民给予补偿和安置。简单来说,就是要拆哪里、要建什么,要听取当地农民和群众意见,在拆和建之前,拆迁部门也要先把征地补偿款给付到位。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