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事故发生在7月13日22时11分,在昆明市经开区玉缘路与龙辉路交叉口附近。黄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车头前部与杨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尾部相碰撞,导致两车局部受损,黄某身体受轻微伤。
经调取事故现场监控并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时,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在行驶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在行驶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有分心骑行的行为,最终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事故现场
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交警依法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负全责。
▲事故现场
责任划分完毕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认为自己是“伤者”及“非机动车”身份,一度对事故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对此,交警七大队办案民警以事实为依据,用充分的事实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消除了当事人的心理疑惑。
在日常生活中
因骑车人分心酿事故的情况
还真不少
画面中的这名男子骑车时低头玩手机,当行驶至红绿灯路口时直接撞上右转的机动车,致使人车倒在马路中,庆幸的是男子的右边没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名男子,骑车准备转弯时,东张西望还拨打电话,与一辆对面的驶来准备转弯的小车相撞,连车带人飞了出去。
同样悲催的还有
这名女学生
低头玩手机电动车跑偏都没察觉
哐当一下撞上了电杆
驾驶员在骑车过程中,因玩手机、打电话等产生视线偏离或分心产生注意力不集中等,分心驾驶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常见且重要的原因,一旦注意力不集中,视线离开路面,遇到突发情况,造成的后果不容小觑。
记者在路边观察了20多分钟,骑车过程中玩手机、打电话,单手驾驶情况还真不少,有常见的快递、外卖小哥,也有其他市民。
▲骑车玩手机
究其原因,绝大多数人未经正规培训就骑车上路,对危险驾驶的安全意识不到位,还有的驾驶人认为相对机动车而言,自己有非机动车这个身份,属于弱势群体,在违法行为面前仍存在侥幸心理。
三仪律师事务所 律师 高彦金:“电动车的驾驶人在骑车过程中,玩手机接听电话等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我们不能简单的以,电单车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一味的保护弱者为由,一定要遵章守纪 珍爱生命。”
最后
交警蜀黍再次提醒市民朋友
尤其是"低头族"们
走路、过马路,开车、骑车时
一定要注意周遭情况
更不能玩手机!
毕竟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来源/云南信息报
总编/孔令勇值班编辑/孔德云排版/任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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