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近日一审被判刑5年。王提出上诉,要求法院改判无罪。他的辩护律师陈有西日前在网上发出“千字声明”,直言王固然有错,但他并不会对16岁以下的少女出手,“这是他的底线”。
陈有西指出,王在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期间一直否认猥亵幼女,“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效可能作案时间只得5分钟”,陈直言,王找年轻漂亮女性嫖妓,对其作出治安处罚是理所当然,“他嫖娼的‘主观故意性’是有的,但他16周岁以下的少女绝对不碰”。
陈有西的声明受网友广泛质疑,有网站发起调查,结果显示,达7成受访网友认为王猥的判刑太轻,另有近2成网友认为王应当在监狱度过余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