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庙,是封建时代宗族传承祖训家风的重要载体。最初,家庙是社会高等级阶层的专享,直到明嘉靖年间,大学士夏言建议"民间皆得联宗立庙,以追远报本",皇帝朱厚熜照准,民间这才有了家庙传承。清朝入关之后,帝王强力推行儒家孝道,作为孝之本源的家庙文化,在全国各地大量出现。
山东潍县的陈氏望族家庙,就修建于清乾隆后期,这也是潍县老城建立的最早家族祠堂之一,在城北门大街的西侧,如今原址不存。今天来说说潍县陈氏家庙的故事。
漫谈家庙文化
家庙文化源自儒家思想的"仁孝"观念,曾子有云,"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这句话概括了家庙存在的全部意义。中国传统文化,对待死亡有着特别的理解,"慎终"即谨慎的对待亲人的故去,"追远"则是继承和发扬家风家训,这是一个宗族在时间长河中永久存续的最好方式。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宗庙皆为国家公祭,至唐代时设立私庙,宋代改为家庙祭祀。按照《礼记·王制》的记载,"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意思是,天子到士大夫是可以享受宗庙待遇,而作为普通百姓,祭祀先人的场所,只能是自己家的卧室。为什么是卧室,可能过去没有医院,最后的归宿都是家中卧榻的原因。
到了宋代,受"忠君体仁"思想的影响,君权虽然高高在上,但都比较开明通达,所以才会有开放宗庙制度的事情发生,《宋史·礼志十二》载,"庆历元年,南郊赦书,应中外文武官并许依旧式立家庙",这就是宋代家庙制度的起始。由此,民间宗庙体系的形成,也就有了制度上的依据。
宗庙与祠堂
家庙,古称"宗庙",后叫"祠堂",最后二者合称"宗祠",说起来,这其中还有些区别。
"祠堂"的存在,主要是纪念和祭祀重要人物的场所,比如《汉书》中记载,"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及时祭礼不绝"。
祠堂的兴盛,是伴随着魏晋士族门阀制度的,随着科举制度的诞生,士族逐渐没落。到了理学繁盛的宋明,祠堂与宗庙混同,朱熹《家礼》中提到,"报本返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守",宗祠的设立,成为祭祀祖先,扬颂先代功德的场所。
家庙的产生实晚于祠堂,它最初的形成,是宋代以后的高级官员,受到皇族特许,可以设立自己的家庙对祖先郷祭,这种祭祀是脱离了全族公祭的私祭形式,属于家族分支的小众祠堂,所以,能够设立家庙的,祖上一定是做过高官的人,而有祠堂的则不一定出现高官,但是谱系一定严谨有序。
家庙规制严谨有序
按照森严的等级划分,家庙规制有严格的要求,理学大宗师朱熹,曾经对此有过论述,"祠堂之制为三间,外为中门,中门外为两阶,皆三级","若家贫地狭,则止为一间,不立厨库,而东西壁下置两柜,西藏遗书衣物,东藏祭器亦可"。实际上,故宫内的祭祀场所陈设布局,也是脱胎于这种设置。
在祭礼和供养田产方面,朱熹明确提出,"凡祠堂所在之宅,宗子世守之,不得分析"。家族无论分为几支,也无论子孙如何生活,先祖祠堂所在祖宅,是由宗族嫡系子孙世代守护,不能分家析产,更不能随意变卖,否则与拆掘先祖坟茔的罪过一样,都是大不敬的忤逆不孝。这是中国特有宗族伦理文化的体现。
明代学者陈继儒在《大司马节寰袁公家庙记》中,记载了社会上曾人物的家庙样式,"卜外小宅之西,复筑祠一区,敞而为门,竦而为堂,抱而为阁,翼为两庑两厢,凡三十余楹。"大约可以想见其规模之大,在这里,家族后人"朝于斯夕于斯,岁时伏腊祭于斯",重要时节的家族祭礼都在这里进行。不仅如此,甚至"里中士大夫往来祠下者皆伏轼下舆,礼公一瓣香而退",一度变成了兼有"宗庙""祠堂"功能的个人纪念馆。
国父在《民族主义·六》中也对家庙有描述,他进了一所乡村祠堂,看见右边(墙上)有个孝字,左边一无所有,"我想从前一定有个忠字,有许多祠堂或家庙,都是一样的",所以家庙一定是有固定的建筑格局,不是随意为之,否则将有"逾制"的嫌疑。
潍县老城陈氏家族
潍县陈氏,始祖陈大观,原籍直隶沧州,明代初年因出缺为官来到潍县,定居于北门大街。陈大观膝下育有三子,分为三支。
大宗长支陈友亮,继承家族书宦门风,后代七世起门庭初显,传至十四世有三进士、四举人;
二支陈友忠迁居潍县农郊,世代务农为业,几乎与书宦绝缘;
三支陈友直,至清初顺治年间,始有后人十一世孙陈兆鸾首中进士,最高任地方知府,此后陆续有出仕为官者。
清康熙五十五年(1711),三支第一位进士陈兆鸾的从弟陈兆齐,百岁寿辰时首倡,希望家族建立家庙,维系宗族之间的联谊之情,让"祖宗凭依有地,子孙长幼有序,世世支脉不忘木本水源",这显然是陈氏宗祠的构想。至于建造家庙的费用,陈兆齐说,总共费用不过几百两银钱,家族中丁口过千,田地百余顷,"孰不念其祖宗父母而乐输者"。
按照严格的宗族礼法,"一庙无二祭",宗族内部事务都是"宗子嫡系"为中心,即理学所言"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守",其他各宗女眷及支脉无权干涉,这是维护宗法制度的基本信条。宗法讲究论嫡庶不论长幼,所以,即便长支此时已经没落,作为三支的陈兆齐,又是十一世长辈,但这个倡议,没有得到挑头主管建庙及祭祀祖先的长支支持。
当时长支的嫡系子孙十四世陈志扬,认为三支陈兆齐的倡议僭越宗法。他以"年景歉收,力或有不赡者"为由,拒绝集资修建宗庙,并回击说即使没有家庙,"(长支)所承担对祖宗的祭祀,并无不周之处"。不久,陈兆齐辞世,此事无人再提。
陈氏家庙从提出到落成
转眼到了雍正三年(1725),胤禛皇帝以仁孝治天下,颁布训诏"令天下各立家庙,以为尊祖睦族者劝",此时陈氏宗族续修族谱,长支嫡系陈志扬代表大宗,提出"遵圣训以联族谊",希望"阖族长幼,共笃仁孝,人输一甓(音辟),家出一椽,庶家庙刻日告成,先人栖神有所"。此时长支没落经济拮据,这一提议没有得到族中响应。家庙一事进展缓慢,直到乾隆三十五年(1770),总算凑足了第一笔钱,在祖宅附近购置了庙基用地。
然后又是二十多年,到了乾隆五十六年(1791),三支十二世陈尚志(前文所说弃学经商有成)的后人,三子陈岭南出资联合宗族协同建庙,这才修成了陈氏家庙,此事记载于《潍县志稿》中。由此推算,从三支十一世陈兆齐倡议,到陈岭南完成修造,已经过去了八十个春秋。
家庙建设,有"礼"尊、"貌"严的要求,大门、回廊、穿堂、庭院齐备,正北设祠堂三楹,西侧有厢房,整体庄严肃穆。嘉庆元年(1796),全族齐聚,请入祖先神主,并议定"家庙规条":
正祠中只供奉"始祖、二世祖",不许再添他人神主;
正祠西厢奉祀各支子孙神位,须族长同意后会同族众送入;
宗祠内不得借存神主;
宗祠内不准坐馆借住,寄存私物,不得私自侵占;
春秋伏腊祭祀务必殷勤尽礼。
家庙内后来收藏存放有清代道光续修《潍邑陈氏族谱》一份,以备查阅宗族谱系。
陈氏家庙荣光难续
按照全族拟定的庙规,正祠内只有始祖和二世祖,其他子孙中荣耀者,经过族长同意才能进入厢房供奉。可是也有例外情况出现。
清代道光二十七年(1847),时任工部尚书、道光帝师的陈氏三支十六世孙陈官俊,他的母亲九旬寿辰时,道光皇帝御赐手书"耆臣寿母"匾额,并且还有"福"、"寿"二字。最高统治者的赏赐,作为无上荣光,全族就将"寿"字、"福"字悬在了家庙正祠,与始祖神位同样享祭。
后来陈官俊之子,著名金石学家陈介褀致仕返乡,光绪初年维修家庙,让自己的义子、新科状元曹鸿勋题写"陈氏家庙"匾额,悬挂在门楣中央。陈介褀作为状元义父,则书写大门和二门楹联。曹鸿勋作为潍县本土人,又是有科举以来潍县第一位状元,陈氏宗庙有了他的题字,自然是光耀门楣。
除了这些能给家族带来荣耀的子孙,家道中落世代务农的陈氏族人,神主是无缘宗庙的,因此对家庙的情感日益淡漠。到了清代末期,陈氏丁口繁盛,二支务农自不必说,大支、三支各有出科为官者,纷纷自建祠堂,或者在自家宅院开辟专室,设置神主龛位,也很少再到宗祠祭祀。家庙由此日渐清冷。
民国以后,陈氏家庙曾经被地方借用,作为潍县西北隅镇公所的办公用房,解放后被地方作为粮站使用,最后在旧城改造中彻底消失,曾经的宗族过往,都在斜阳草树、寻常巷陌的记忆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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