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农家女被顶替上大学”事件余波未平,一位名叫王丽丽的女子向媒体举报,她在1996年以王丽这个名字报考了聊城农业学校,因一直未收到录取通知书误认为未被录取,后调查发现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王丽”,冒用了其身份信息。
“2016年8月,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王丽(真实姓名陈某)及其弟弟,问我是否在1996年考过聊城农业学校。我说考过,一直没有收到通知书,认为没有考上。陈某主动说明1996年曾冒名顶替我上了学。她说最近她的单位有个调查,需要我配合,还问到了我的出生日期,还有我父母姓名,我都一一回答。后来她还约见了我的父母,让我父母配合组织上对她的调查,让我们说是我父母认她做的干女儿,并让我父亲签字证明,我父亲没有同意。”王丽丽表示,至此,她才知道自己实际是考上了但被陈某顶替了。
6月16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发布公告称,东昌府区根据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前期调查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柳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下一步,对该事件涉及到的其他问题,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教育厅表示,针对有媒体报道“聊城又现冒名顶替上学 ,冒名者系街道党委委员,纪委已介入”一事,该厅已责成聊城大学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聊城大学表示,该校已责成聊城大学农学院注销冒名者学籍,并撤销其毕业证书。
6月18日,据新京报报道,顶替者王某单位同事认为,其被撤职得到应有的处分,但现在两败俱伤,双方应提前协调。“这个事(举报曝光)做得太绝了,之前怎么不商量商量怎么做法,做得太绝。不该弄这么绝,把她撤掉了,你们(被顶替者)能上去(工作)吗?能不?”
对于其同事的说法,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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