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日前,市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岩委发﹝2020﹞3号,简称市委3号文件),从六个方面明确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实践路径,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闽西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为深入学习领会市委3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市纪委监委网站、“清风龙岩”微信公众号推出“贯彻落实市委3号文件精神”专栏,刊发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推动文件精神在闽西红土地上落深落细落实。
本期刊发新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杨丹的体会文章《坚持人民至上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敬请关注。
坚持人民至上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
新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杨 丹
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根植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
日前,龙岩市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简称市委3号文件),就是秉承人民至上理念,抓源头治理,着力清除腐败等问题滋生土壤,涵养闽西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新罗区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市委3号文件精神,通过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努力让监督更全面、制约更有效、人民更满意。
督促党委(党组)扛起责任
推进监督理念持续更新
新罗区江山镇党委相关负责人对镇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这体现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新罗区委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三个监督清单”,厘清了党委(党组)、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管)责任,以此“杠杆”撬动责任落实。从规范谈话制度入手,新罗区委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谈话制度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3号文件精神落实落细落地。
盯住“关键少数”
突出监督重点有的放矢
新罗区制定出台
《关于加强党内同级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
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剧增,监督力量捉襟见肘,日常监督不到位,监督方式亟待改进。如何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推深做实同级监督,抓“关键少数”。为此,新罗区委《关于加强党内同级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审核把关;同级纪委参加班子议事会议、出具干部考察廉洁自律情况意见;班子成员遵循‘四必须’……”,通过明确和细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同级纪委、班子成员三类监督主体同级监督的职责,着力聚焦选人用人、财权事权、行政审批权等,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开展同级监督。强化一把手的监督和同级监督,不光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提醒帮助,更是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政治生态的净化,通过盯住“关键少数”,实现管住“绝大多数”的效果。
创新监督维度
健全监督机制高效协同
新罗区纪委监委第四综合监督组
督查校园疫情防控情况
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如何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监督制约实效,确保权为民所用?新罗区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着眼于增强监督的协同性,落实“1+X”“协作联动”“三三五”等监督工作机制。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部门监督、司法监督,变“各司其职”为“同频共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扶贫、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等领域,深入开展协同监督,确定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紧盯不放,着力推动解决群众的关注事、烦心事、揪心事,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实到实实在在的监督工作中。
来源:龙岩市纪委监委、清风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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