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泉水库位于吕梁市方山县境内的北川河上,共占地8765亩控制流域面积800多平方公里,总库容8123万立方米,是一座以城市生活及工业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多年调节型水利枢纽,水库调洪库容2013万m3,兴利库容4189万m3,汛限水位按照吕水建管﹝2018﹞218号文批复的1130m进行调度,设计正常蓄水位1134m。设计年可供城市生活及工业供水2109万m3,农业用水1580万m3,是全省35个应急水源工程之一)。
(上图:横泉水库周边的公示牌)
近日不断有人向笔者致电,称在吕梁市横泉水库周边水库管理部门一方面强调不让个人到水库周边垂钓,但一方面却允许外地人在水库内养鱼、铺网捕鱼获利。
6月 3日,笔者专程来到横泉水库上游,在水库上游围网外的一处高地,看到有几只船正在把水面上的渔网往水库码头方向拉,渔网的漂浮球整齐排列在水面上。
(上图:横泉水库内铺放的渔网和拉网的船只)
看到有买鱼的人打电话进了水库内,笔者随后也以买鱼人的身份顺利进入了水库。
进门走大约几百米就到了横泉水库管理中心的办公大楼。
(上图:横泉水库管理中心的办公大楼和度汛责任人公示牌)
顺着管理中心办公大楼拐个弯就到了水库大坝旁的码头区域。
(上图:横泉水库大坝旁修筑的码头)
在码头水泥硬化的平台上有三间砖混盖的房子,来买鱼的都找中间房内的年轻人。
交谈中笔者得知,在此负责卖鱼的年轻男子为河南人,平时就住在该房内,房内有两张高低床,床上坐着两名工人,被褥摊放着,一台电子秤放置在进门处的床中间,床的旁边放置着电视,对面放着一些做饭、生活用品。
(上图:捕鱼卖鱼工人所住的房内视频截图)
笔者进门后看到正好有一名来此买草鱼的本地客户。
交谈中卖鱼男子告诉笔者“现在捕的鱼大部分是花鲢鱼,有少数的草鱼,草鱼会打了一天才能打个百八十斤,价格都是一斤15元,问笔者要多少” ?
笔者称“鱼好了就要的多了,估计得几万斤,只是担心这里搞不起那么多的鱼”。
青年男子指着水库边码头讲到,“就这几天的捕鱼量,大车一天拉两车,每天打个五六万斤没问题,不过要的数量大了得提前预定,因为大捕的话一年就是春季和秋季拉网捕,平时捕的话就是几百斤” 。
笔者问到“水库里有这么多鱼了” ?
该男子回道“主要是撒的鱼苗多,不撒鱼苗的话没有这么多鱼。”
6月4日下午,得知有大货车来拉鱼,笔者再次来到水库码头。
咦——好不热闹!工人站在捕好鱼的船内给箱子内捡鱼装鱼,装好后由平台上的吊机将鱼从船上吊到拉鱼的车上,不少买鱼的站在旁边围观。
(上图:横泉水库码头处装鱼现场)
现场的工人告诉笔者,一大车可以装十五六吨,大捕一次的话得拉两三天才能拉完。
笔者粗略算了一下,一车按15吨算,售卖的价格就在40多万元,按照这样的捕鱼方式,除去开销每年的盈利至少在百万元以上。
从水库内出来有知情者告诉笔者,如今水库被河南人承包了,只有他们的人能在里面随时捕鱼,去年开始一年光拉网大捕就有两次,而外面的人要在水库周边钓鱼水库管理中心雇佣的保安便会每天巡逻驱赶。
在水库管理中心外笔者致电了横泉水库管理中心任剑锋主任,针对笔者反映的大量撒鱼苗捕鱼卖鱼问题,任主任告诉笔者,鱼大了水库每年必须捕一次,而现在捕鱼卖鱼的行为是经过公开招标拍卖的,是允许的,还没等笔者讲完便直接挂了电话。
之后笔者致电了吕梁市水利局李子荣局长,李局长了解情况后告诉笔者,横泉水库是市里的直管单位,具体的经营是水库管理中心自己进行的,有关水利安全管理方面的事市水利局才会监管,如果涉及到污染问题,因水库是吕梁市的饮用水一级水源地,可以和市环保局反映,至于撒鱼苗养鱼捕鱼的事可以直接找水库管理中心或市里了解。
横泉水库是否可以撒鱼苗养鱼?
2010年12月22日修正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明确一级保护区内: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7.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2013年2月25日,吕梁市人民政府(2013)45次常务会议确定:调整横泉水库为吕梁新城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地,保证水量充足水质安全。
2014年6月4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治理、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保障饮用水安全,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山西省饮用水水源水库划定了保护红线,规定省内饮用水水源水库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划定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保护区由有关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中:小型水库或供水对象在万人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布并设立标识标牌;中型水库或供水对象在万人以上的,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布并设立标识标牌。
《意见》明确要求饮用水水源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渔业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018年8月,吕梁市政府出台《吕梁市横泉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明确要求筹建横泉水库联合执法大队,市水利、环保、农业、城管、国土、工商等执法部门委托相应监管执法权限,负责横泉水库及周边生态保护监管执法,组建横泉水库保护区网格化管护队伍,将保护区划分为200个网格,对水源地一级、二级、准保护区范围实行全天候看护、无缝隙、全覆盖管护,采取环境监控体系建设工程,在水库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安装视频监控和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
2018年10月1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函(2018)123号批复明确了横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
(2019年10月24日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吕梁市横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确 第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水源水环境保护工作,对水源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水源的水域、水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等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路、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源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源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水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水源水环境保护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源的义务,有权对损害水源水环境的行为进行阻止、举报,生态环境、水行政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受理举报并及时处理,对举报者的信息予以保密。
市、县人民政府对在水源水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 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并在保护区外围设立准保护区,实行分级保护与管理。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水库取水口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水域,面积约0.066平方公里;陆域范围为水库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面积约2.264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边界外的正常水位以下的水域,面积为4.499平方公里;陆域范围为东、西两侧水自然分水岭,上游为正常水位线上溯3000米,面积约49.852平方公里。
第十二条 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三)放养畜禽、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九条 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水源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管理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在水库内修筑码头停靠船只工人居住是否对水源地保护有利笔者尚在求证相关专家,但横泉水库允许承包者在水库内大量撒鱼苗养鱼并长期生活居住在水库码头捕鱼获利,这样的“对外承包”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对水库的“治理”有何益处?
笔者在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水库养鱼如果选择不撒鱼苗、不专门投放食物的 “清水养鱼”模式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饮用水源水质。
但要撒鱼苗养鱼就应该选择有资质的队伍和公司,并有针性地选择对水藻等污染源有治理效果的鱼苗品种,严格控制少量投放,如果大量的放置鱼苗,产生的鱼粪过多,水体将无法自然‘消化’,鱼群还可能因缺氧导致“翻白”,2012年在朝阳水库就出现过鱼群大量(缺氧死亡)的案例,因此这样的执行操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污染水源的反作用。
早在2015年就有媒体以“吕梁:横泉水库 水上非法经营到底谁在背后撑腰?”为题对横泉水库的管理乱象做了报道,之后被报道的相关水上经营项目被叫停,但因管理上的混乱对水库造成的破坏却很少有人关注,而对管理者的问责也迟迟没有下文。
http://ll.sxgov.cn/content/2015-07/26/content_6053293_3.htm
而今横泉水库究竟是以什么名义、什么样的方式对外承包?承包的公司是什么样的资质?承包的期限多长?承包的价格每年是多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