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一教师体罚6岁哮喘儿童并致其吐血”事件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情节跌宕起伏,网友们义愤填膺、口诛笔伐,教师朋友们噤若寒蝉、兔死狐悲。2019年两会代表们呼吁的“将惩戒权还给教育”至今没有着落。我们的教育,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教师是否要放下手中的“教鞭”?
教育之“严”,在我国教育史上可谓源远流长。从《三字经》里耳熟能详的“教不严,师之惰”,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传统观念,不胜枚举。受中国传统教育观念和中国当下教育现状的影响,在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及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少教师,尊奉“严”字当头,认为“严”是教师必备的“法宝”,可以无往而不胜。
但现实困境是,“严”并非能“所向无敌”。大多时候,教师都会发现,一味地严格要求学生,怀着“恨铁不成钢”的心态与“化腐朽为神奇”的期望,效果却并不像我们预期的那般。有时,甚至过犹不及、适得其反。尤其是近些年,不少发生在校园里骇人听闻的新闻事件,如教师被杀,抑或学生自残、自杀,似乎都或多或少的与教师的“严”脱不了干系。这是一个亟需重视并解决的问题。
我们相信,绝大部分教师都渴望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做一个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好教师”。教师严格地要求学生,希望学生能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向上向善,成人成才。无论是在学习习惯上还是行为习惯上,对学生严格要求,应无可非议、毋庸置疑。
而问题的关键是,“严”有没有效果?每每家长遇到教师,“对我家孩子要求严些”是常话,而绝大多数老师都不会否认“严”的实效。“严”一点,班级班风、学风会更好点,学生听课更认真,学生作业质量会更高点,学生考试成绩更令人满意点。
但,“严”之一字,具体落到每一个学生头上,却未必屡试不爽。在平时的教育教学,教师总会遇到这样的孩子——“任尔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甚至,你越要求,他愈放纵。最后,你无可奈何,他“自甘堕落”。
或许,这才是问题最为关键之处,也是最难把握的地方。教书是个普通的职业,更是个“良心活”,因“严”而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1.严之有“法”
教师之“严”,应置于“法”内。切莫因为“严”而违反、违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而在当下,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部分学,教师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现象仍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是受“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严师出高徒”等传统观念的影响。
直到今天,依然有不少教育工作者认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体罚是天经地义,体罚也是有效的教育手段之一,“严师出高徒”,不必大惊小怪。这少数教师群体心中无“法”,结果,教师可能是本着“我是为你好”的善意,却落得个“自己不得好”的下场。尤其是在当今法制更为健全的社会,教师群体更应当慎之戒之。
2.严之有“爱”
“爱是一切教育的基石”,同样,“爱”也是严的前提。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相信每一个孩子都能改成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时刻不忘自己也曾经是一个孩子,那些没有爱心、不努力不理解孩子精神世界的只配当教书匠,不可能成为学生精神上的教育者、指导者。”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是教师不可欠缺的职业素质要求,《师德规范》第三条内容当中,“爱”是贯穿起其中的核心和灵魂。如果本着一颗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的心,对学生严格要求,以真心换真情,相信学生能感受到教师的爱,也就能理解教师对他的“严”。
如果,教师只是“为严而严”,因为他给班级抹黑而“严”,因为他上课捣乱影响老师上课而“严”……这只能说明,教师心中缺“爱”,还不是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3、严之有“平”
持平而正,“一碗水端平”。
有调查显示,在多项“学生期望老师必须具备的素质”中,学生对老师的第一期望是“公平”。虽曰“因材施教”,但教师同样要做到“一视同仁”。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比由于不公正而产生的情感上的麻木,更能摧残儿童的心灵了。”
教师只有公平地对待学生,才能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而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也只有如此,教师才能在学生心目中成功树立一个有威信的师者、长者形象。
不可否认,现实中有些许教师,对待“差生”与“优生”两副嘴脸。优秀学生犯错,耳提面命、谆谆教导、春风化雨;对犯错之“差生”则是简单粗暴、暴风骤雨、声嘶力竭、呵斥了事。如此教育,“感化”不了差生,恐怕,也难得到“好学生”对你发自内心的尊敬。
4、严之有“的”
有的放矢,有“的”而严。
有的教师,事无大小,一味苛责和呵斥,而完全忘记了我们的“严格”,只是手段而并非目的。
鲁迅先生曾尖锐地指出这种教育方法的危害性:使他畏葸退缩,仿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然而父母却美其名曰:听话,自以为是教育的成功,待到放他到外面来,由如暂出樊笼的小禽,他决不会飞鸣,也决不会跳跃。
同时,还有少数教师,对学生的“小问题”做“大文章”,而对学生的大错误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结果是抓了芝麻丢了西瓜。这两种做法都极端的不可取。
教师对学生“当严则严”,这也要求教师能够做出准确判断:什么是原则问题,必须对学生严格要求;而有些问题无伤大雅,可以“一笑而过”。如不解决这个问题,则有可能,该严格要求学生的地方被轻易地忽视,反而抓住鸡毛蒜皮之小事,对学生喋喋不休。如此之严,难言实效。
5、严之有“时”
据说,现在学生不甚喜欢整天挂着一张“扑克脸”的老师。
但是,很多教师为了自己的“师道尊严”,不管上课下课,都板着一副面孔,以期学生能望而畏之,畏而敬之。但时代发展到今天,00后和10后的“新生代”们则更喜欢“朋友式”教师。我们都知道,良好、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有效教育教学的基础。传统意义上的“师道尊严”的师生关系,往往对教育教学造成不利的影响。
所以,教师则要学会“适时而严”。在学习上,对学生应该严格要求,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督促他们向上向善。而在课余生活中,教师要走下“神坛”,放下身段,学会做学生身边的朋友。要以诚相待,以心换心,做学生前进道路上的太阳,做他们迷茫、困惑时的知己。亲其师方能信其道,教师与学生建立了良好师生关系,那么在教学上也就能事半功倍了。
6、严之有“地”
曾国藩家书有云:“规过于暗室,扬善于公堂。”
此言不虚,尤其是初、高中生,人格处于定型期,都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和青春期的逆反心理。“老师,你批评我可以。但是,你不能当众批评我”,这是很大一部分学生的心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改变“以师为本”的传统观念,树立“以生为本”的新观念。在批评教育学生时候,切记要做到尊重学生,针对不同的学生,注重方式、方法。
所以,教师要学会择“地”而“严”,要顾及到学生的人格尊严,学会灵活处理。否则,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教师,其实是一个很平凡的职业,但教师同样也是一个伟大的职业。教师无意中的一句表扬,可能能成就一个学生;教师无意中的一句批评,也可能就此毁了一个学生。教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一件不平凡的事业。
对学生的未来负责,教师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同时严格要求学生。但教师也必须切记,“严”之教鞭,用之定要慎之又慎,否则伤人伤己,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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