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 跟 买东西一个道理,不一定“好的就是贵的”、“贵的就是好的”!当事人当然希望能请到好的不贵律师,这样性价比高,自己少花钱,但是在请律师之前往往无法衡量他在你的案子中是值得的还不不值得的,只有值得的才是好的律师。
不管花了多少钱请律师,但工作值不值不能用会见次数来衡量!
律师会见正常就在四次左右
一个律师去会见当事人都是有目的的,不可能没事情跑去和当事人拉家常,这样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会见应该是根据工作的需要去。
比如,刚接受委托时,第一时间去会见当事人,告知他家人非常牵挂,传达一下家人的关怀,同时提醒一下面对询问时回答的注意事项,并了解一下情况。
在知道当事人被逮捕后,去会见当事人并告知他可能涉嫌的罪名,在目前的状态下可以作哪些方面的努力和准备。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通过查看案卷了解到更详细的东西,这时去会见,与当事人研究应对的辩护策略。
当案件马上进入开庭,这时通常会去会见一次,告知当事人出庭应该做些什么准备,采取什么样的心态,记住说话的要点。
这样一算基本就是四次会见,也是常规工作的需要,但具体值不值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
律师费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能接受就是合适的
其实律师工作也像卖名牌产品,里面有附加的品牌价值,有名的律师收费往往更贵,但这种名气并不定代表业务水平有多高,往往来自于其身上的头衔,这是一种营销的策略,也是一种包装的需要。
但有一定名气的律师,至少在业务上是经过检验的。对大多数案件来说,律师能发挥的作用不是太大,基本是了解案情,处理诉讼事项,当然负责任的律师可以在案件中找到些漏洞,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所以关于律师费,只要双方协商后都能接受就是合理的,不管是一万还是一百万,只要双方能接受就是合适的,但衡量工作时不能以会见次数来评判。
律师的工作重点应该在案件策略上而不是会见上
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多少案件,只代理一件,那么他可以隔三五差的去会见当事,权当吹牛聊天解闷,这样当事人一定会觉得他很负责,天天围着我的案件走。
其实是这样吗?
律师的工作重点应该在案件本身上,而不是当事人身上,需要把更多的精力花来研究案件材料,看看是否有减刑,有无罪的辩护空间,花了处理案件的进度,整理证据和应对诉讼的策略。
这样在开庭时才能做到胸有成竹,游刃有余。所以以会见次数评判是否值得,本身就不科学。
结语
对于一般的案件律师能起的作用并不是很大,当事人如果能换位思考,律师可以见到你,其他人见不到,没有律师连个传话的人都没有,那么心理可能会平衡许多。
但是律师费,正常来说,刑事案件中,最低标准就是1.5万左右,往上是没有限制的,只要自己能接受,或者案件结果有利,那么都是值得的;如果家庭条件不允许,许多案件没必要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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