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北城城管一大队接到临沂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建筑工地行政处罚建议书转办单》,文件指出,天津路与孝河路交会处某工地,施工不规范,且路面抛洒沙土未及时清理。
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勘验发现,该项目施工现场沙石物料未进行完全覆盖,大风天气时,造成扬尘污染,另外工地内部环境较差,道路泥泞,未及时打扫冲洗,进出车辆带来污染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工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已立案上报,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立查立办
严管重罚
请引以为戒!
来源:临沂北城城管
编辑: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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