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每日邮报》5月25日报道,即将迎阵亡将士纪念日的美国却突发枪击事件,而且还一共发生了16起!警方称,16起枪击事件共造成15人受伤和4人死亡。据统计,2019年美国因枪击死亡的人数超过8000人。
美国近些年发生的最大一起枪击案就是著名的拉斯维加斯枪击案,2017年10月1日晚10时许,美国拉斯维加斯市曼德勒海湾酒店(Mandalay Bay)赌场一个场外的音乐节发生枪击事件。64岁的白人枪手史蒂芬·帕多克从对面曼德勒海湾酒店的32层向楼下观看演唱会的观众开枪扫射,当时有多名乡村音乐歌手和约3万名观众在现场,事件导致59人死亡,527人受伤。
美国日益升级的严重枪支犯罪
一个64岁的老人到底出于何种原因想不开,进而仇视社会,犯下了如此骇人听闻的罪行,实在是匪夷所思。类似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国(当然不可能发生在中国),恐怕又会引起到底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这类的讨论。不过这个事情发生在美国,核心问题当然还是美国日益升级的严重枪支犯罪,每发生一起血案,美国社会支持禁枪的意见都会多一个强有力的证据。不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仍然很难看到禁枪这样的事情发生。不管是联邦还是州,政府的立法机构能够做的就是有限的加强一些枪支的管控措施,比如说对购枪者的背景审查时间长一些,程序多一些,规定更加详细一些,以及购买某些枪支等候的时间长一些,禁枪是不可能的!即使是更加严格的管控枪支,在美国要做到这一点也不简单。
有大量媒体说,美国的步枪协会是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影响力和游说能力都十分强大,所以这事在美国很难。既然是它们在阻挠控枪,用全民公投直接表达民意的方式解决问题岂不是一劳永逸?美国不是号称民主国家吗?美国人在控枪这个事情上炒来炒去这么多年,为什么不学一学别的民主国家,搞全民公投,让老百姓一人一票公投来做个决断。问题是美国从来没有全民公投!
美国为什么没有全民公投?
要回答这个问题,直接答案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因为在美国宪法里面没有让全民公投来解决争议的机制,也就是说公投效果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虽然不管是政府还是民间机构它们的动员能力都很强,的确有能力发起一次全美范围内的公投。但是即使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它产生实际效果也就是相当于一次社会调查,会有舆论上的影响,但是没有法律上的直接效力。所以通过公投结果来禁枪在美国是不会发生的。如果想让公投这种事情在美国发生,也具备法律效力,那就只能走修改宪法这条路。
可是要知道在美国修改宪法这个门槛之高是不可思议的,首先需要介绍一下美国的修宪程序中有“三分之二”和“四分之三”两道门槛。修宪可以是由国会发起,也可以由州发起,三分之二这道门槛是指宪法修正案必须在参众两院都得到2/3以上绝对多数支持,也就是说在现在的众议院里面必须得到至少290名以上众议员的支持,在现在的参议院里面至少要得到67名以上参议员的支持,这个修正案才有可能在国会闯关通过。能够同时得到参众两院的绝对多数支持就已经非常困难,但是更难的还在后面,国会通过修正案以后,必须在七年之内得到四分之三的州议会的批准,这个修正案才能成为法律。否则的话,即使国会通过也无效,只能是搁置或者流产。这也就是为什么从1789年之后被提交到国会的宪法修正案,前前后后加起来有1万多个,而实际被通过的只有区区27个,在美国,要修宪实在是太难了。
更关键的是将全民公决纳入美国宪法之中,还不只是程序上难易的问题,还会对美国宪政的两大基因都带来冲击,因此基本可以死了这条心。
首当其冲破坏了州权平等,各个州在宪法权利上平等一致,而全民公决破坏了这个原则。
全民公投也就是全美所有具备投票权的成年公民都参与投票,对一个单一的问题发表是或者否的意见。这就会造成一个结果,人口多的大州对结果的影响力会大于人口少的州。比如,加州是全美枪支管控最严格的州之一,该州支持控枪的人口应该会占多数。与此同时,在亚利桑那州情况好相反,亚历桑那州是全美对枪支管控最松散的州之一。2012年亚历桑那州还通过立法允许带枪进入大学校园,只要隐蔽持枪(放在书包里或衣服兜里都可以)而不是挂在外面招摇过市。佐治亚州2017年5月也通过法案许在校园里面隐蔽持枪。这些州反对控枪的人肯定会比较多。加州人口3769万,占全美国人口的12.1%,亚利桑那州人口不到700万,佐治亚州人口800万出头,阿拉巴马州人口480多万,阿肯色州290多万,阿拉斯加州人口才75万,一个加州的人口超过另外五个州总和。因此由加州民意推动的结果很可能就要强加在阿肯色州、佐治亚州、亚历桑那州这些州头上,其它州就不乐意。当然也有一些人口比较多的州,枪支管控比较宽松,比如德克萨斯州,德州人口也超过了2000万。但是总的来说全民公决这种做法它事实上会造成州权的不平等,不管最后公投结果如何,都会把一些人口大州的意志强加到小州头上,只要是不同州之间意见高度分歧,引进全民公投这个机制就会很难办,而州权平等是美国的立国之本,是美国宪政的基因。这个思想集中体现在联邦参议院这个机构的设置上,不管每个州人口多少,在联邦参议院都有两个议席。法律的制定必须经过参众两院的批准,而且参议院拥有的职权更加广泛,还超过了众议院拟向总统任命内阁成员、驻外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美联储主席这些人事的任命都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参议院同时还有批准国家缔结国际条约、弹劾官员的权利,这些都是州宪法权平等的体现。
美国独立战争之前13个殖民地都有各自的总督、议会和宪法,各自为政,互不同属。他们是为了反对英国国王对北美的税收压榨这个共同目标结合在一起,因为只有13个殖民地结合在一起,才有可能战胜英国的正规军。所以大家商量好了,大家州权平等,这条原则是他们立国之初的原始动机,虽然这和当时的历史环境相关但后来也成了这个国家的政治基因,颠覆这一条美国这个国家就瓦解不存在了。
其次,在美国“人民有主权而无事权”,民众无法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这一点更加触及到美国的宪政根基。首先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对美式民主的理解,大部分人理解的民主就是人民的权力至高无上,人民万岁,但这其实并不是美式民主的真意。准确的说,在美国国父的理解和制度设计中,人民并不是至高无上的。美国的宣誓宣言里面有一句话叫做One Nation Under God,只要是这个国家的人,就在神之下,只有神在上面,除了神之外,谁都不是至高无上的,都需要被约束被限制,包括民意。美式民主简单一句话总结就是国民有主权而无事权。从根本上说国民是国家的主人,决定国家命运,但是国民直接做不了任何事情。但在美国人民不能直接经手办一件事,人民可以授权由谁来做一件事,所以人民行使主权的方式就是选举活动,但做不了任何直接管理这个国家的事。美国这套制度的设计构想是为了避免公共决策在群众的喧嚣声中产生。它想要避免暴君专制,也想要避免暴民专制。全民公投在一件具体的事情上赋予民意进行直接裁决的权利,这有违美式民主里面民众有主权而无事权的原则。
总的来说,控枪问题在美国很难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既然民众持有武器的权利被写进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成了美国的文化传统,自然也成了这个国家精神的一部分,成了这个民族尚武精神的来源,不过一次枪击案发生就导致死伤上百人,确实触目惊心!
最后,谈谈民众持枪带来给过美国这个国家的另外一个影响。其实,美国平时常备军并不多,但在美国的历次战争当中,为什么他们通常能够迅速组建起战斗力强大的军队。在一战之前美国是个拥有7000万人口的大国,但常备军只有治安维持大队的规模,用来对付墨西哥越境作案的土匪。现在美国虽然是世界头号军事强国,陆军常备军50多万也不算庞大,加上美国还有海外任务。可是一旦有大战发生,比如二战,他们很快就能够组建起一支百万大军,这就和他们持枪的文化有很大有关。
美国人从小就练习枪法,就好比游牧民族从小就练习骑射,在紧急事情发生的时候,把这些人召集在一起进行简单的必要的纪律训练,马上就变成一只可以奔赴战场的军队。
这一点其实也值得我们注意,曾几何时,尚武精神也曾经支撑起我们这个民族强大的自信,那段灿烂的历史一直让我们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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