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端午节期间禁止划龙舟活动的
通 告
当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国内个别地区仍然出现聚集性疫情,新冠肺炎疫情还有很大不确定性。根据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仍执行三级应急响应。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让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端午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本通告:
一、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决定2020年端午节期间全市所有水域禁止划龙舟活动。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起龙舟鼓,打造、修建、租借、购置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和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早谋划、早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不参与、不组织划龙舟活动,不搞大规模群众性体育活动,防止交叉感染。
四、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少串门、不聚集,加强自我防范,自觉遵守政府禁止划龙舟活动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
五、对拒不执行政府禁令,组织、策划、牵头划龙舟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贵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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