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一则解读《2020年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解读
《2020年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良好生态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河北省教育厅部署,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及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现就《2020年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问:在职教师的范围是什么?
答:全市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问:什么是有偿补课?
答: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包括网课、游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教师为市内外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问: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取消评优资格,已取得的荣誉称号和待遇取消;取消当年绩效工资,不能评职称,不能涨工资;中层以上干部免去现任职务,三年内不予提拔;警告、记过、降低职务;对于屡教不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者,开除公职,取消教师资格。
问: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所在单位及领导如何处理?
答:取消学校当年实绩考核优秀资格,并通报;一年内查实有一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责令校长作出书面检讨,进行谈话提醒;一年内查实有两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一年内查实有三起免除校长职务。
问:发现有偿补课行为如何举报?
答:欢迎全社会一起监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举报电话:3634650 举报邮箱:jyjjcsjk123@126.com
来源:涿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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