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雨鑫
图/来源于网络
一、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年11月2日出生,江苏吴江人,1933年于燕京大学取得社会学学士学位,1935年于清华大学取得硕士学位,1938年于英国伦敦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是一位学贯中西的学者。
他的主要作品有《江村经济》、《生育制度》、《乡土中国》、《禄村农田》、《民族与社会》等等。其中,《江村经济》是费孝通早期调查报告的代表,而《生育制度》则是费孝通理论探索的开端,紧接二者其后的便是本文的重点论述对象——《乡土中国》。
费孝通先生以其丰富的田野调查经验和独到的观点见解在社会学领域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学的发展。1981年,费孝通获得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授予的年度赫胥黎奖章。1988年,费孝通获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奖。1933年,费孝通在日本福冈获得了该年度的亚洲文化大奖。
二、书籍简介
除重刊序言和后记外,《乡土中国》一书中收录了费孝通先生针对乡土社会进行研究的十四篇论文,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以及《从欲望到需要》。
这十四篇论文相互联系,互有补充和延伸,从乡土特色、社会结构格局、家族制度、礼治社会、权力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来向读者勾勒出乡土社会的基本社会结构以及依托此社会结构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
其中,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引起了一大批学者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一些学者试图挖掘这一概念更深层次的意义,对其内涵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同时结合社会变化对其不足之处进行新的发展。
三、主要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这本书后,我对其内容有以下理解:
《乡土本色》一文中论述了乡下人与“土”的关系——乡下人是离不开土的。我们常听老人讲,“半截身子已经埋进土里了”、“土都填到脖子了”等这样的话语,其实就是侧面反映了乡下人对于土地的深厚情结。
所以,乡下人的生活是附在土地上的,这也使得乡村社会的流动性较差,人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自己所取用的这片土地之上。于是在这种地方性的限制下,人们其实生活在一个彼此熟悉的社会。
在此基础上,作者将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进行分类,让读者根据分类的依据和这两种社会的不同特征来明白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一个礼俗社会。人们在乡土社会中自觉地遵循规范,而不是像在法理社会中那样被约束地去遵循。
乡土社会对应礼俗社会,现代社会对应的也就是法理社会。
通过论述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差异,作者认为由于植根的东西不同、聚集的原因和方式不同、不同社会下人们的心理不同、思考方式和受约束的方式不同,乡下人与城里人的行为模式也会不同。
因此,当乡土社会进入到现代社会时,由于社会性质不同所引起的行为模式的差异就会使得乡土社会中人们适应的一系列社会系统与现代社会的模式不相匹配,存在结构性矛盾。
于是,当城里人感受到这种矛盾冲突时,往往会将乡里人的行为简单地归结为“土”,而并没有注意到这种“土气”只是浅层次表现出来的气质,其根源还在于乡下人长期在乡土社会中生活所养成的精神气质和行为模式。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乡土本色》作为《乡土中国》中的第一篇论文,其中关于“熟人社会”、“礼俗社会”、“法理社会”以及乡土社会较为稳定、持续积累等特征的论述,为接下来分析乡土文化、社会格局、家族制度、礼治秩序、权力结构、社会变迁与社会继替奠定了基础。
接下来的两篇论文——《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分别从空间格局和时间格局两个维度分析了在以面对面交流为主要方式的熟人社会,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作者认为如果一定要文字下乡,也要在乡土社会的基层发生变化之后才可以进行。这也从乡土社会的语言体系和交往关系角度说明了乡下人并不是缺乏学习的能力,而是缺乏学习的需要。
《差序格局》一文从中国人“私”的毛病谈起,比较了西洋社会与中国社会在划分个人与群体、自我与他人关系界限时的区别。
作者在此提出了“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他认为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向外推出的一圈圈关系网络,不同的圈层上被附加的情感程度也不同,越往里私人情感越深厚。
所以,社会关系是私人联系的增加,而社会范围就是一个个私人联系共同织起的网络。
由此可以看出,这样一种社会结构格局并不是均等的结构划分,而是带有个人情感的有层次的划分方式。既然带有私人感情,那么公私的界限便不是那么明确的了,只能是相对而言。
所以,在这种有差别的社会结构格局之上,便会生发出不同的道德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一文紧接着《差序格局》,对差序格局中的私人道德进行了阐述,明确了中国乡土社会中道德体系形成的历史原因和与西洋社会产生差异的原因。
作者认为,为了规范差序格局中以自我为中心的“私德”,进而建立起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人们就要有意识地进行克己,于是又引出了“克己复礼”这一观点,其中的“礼”,就是一种化在人们习惯里的行为规范。
但是,如何才能让人们从内心主动遵从“礼”的约束呢?《礼治秩序》一文便对此加以阐释。
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人口流动很小,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变动较小,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代代如是的特定环境。乡土社会中经验是不断积累的,所以祖辈们在生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能够解决问题的经验便会代代相传。
因其能够解决问题、发挥效用,所以人们便对其抱以敬畏之心,主动地去信服和遵从。传统的效力便通过这种方式代代延续下来。
需要注意的是,让这些经验被人们信服的前提条件是这些经验要能够解决问题,而让这些经验能够一代代传递下去的前提就是乡土社会要是相对稳定的。
如果乡土社会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科学的精神介入到传统的礼俗观念之中,那么传统的效力就会被现代文明所挑战,这就另开别论了。
所以,乡下与城市所代表的社会类型是不同的。乡下是“礼俗社会”,而城市因其变化较快、稳定性较弱所以需要不断更新规范内容,形成一个“法理社会”。
《无讼》一文便从社会性质、经验传承等方面分析了乡下与城市在维持秩序时采用的规范方式的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揭示了现代司法制度在乡下推广受到阻碍甚至遭到抵制的原因,并进一步提出了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先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进行改革,革除传统的乡土社会对于现代司法制度的误解,再将现代司法精神推广到乡土社会之中。如此,才能减少一些推行过程中的阻碍。
那么,乡土社会中的权力结构又是怎样的呢?作者在《无为政治》中提出了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在《长老统治》中提出了长老统治的权力,又在《名实的分离》一文中提出了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
在阐释这四种权力结构时,作者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视角。横暴权力的建立并不是只依靠强大的武力就可以实现,而是有着经济的约束。
被横暴权力支配地区的生产资料除了要满足土著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还要有多余的部分,这样横暴权力才有在此地建立的经济基础。
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农业民族的斗争中,不是将土著人留下当做奴隶,而是在赶走他们后占领土地。因为这片土地的生产资料是有限的,不能同时满足土著人和占领者的需求。
同时我们也可以理解,当“天高皇帝远”时,同意权力也有了可发挥的空间。但是乡土社会具有自给自足的特点,大家只顾耕好自己的一片田就可以生活下去,这使得家与家之间不需要太多的社会分工,所以同意权力又是比较小的。
而除了民主的同意权力和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乡土社会中还存在着长老统治。它基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和经验的代际传承,发生在社会继替的过程之中,以教化的方式得以实现。
这种权力对于尚且不明世事的社会新分子来说是强制的,新分子必须被更有经验的长者教化,但是这些规范的内容又是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地生活,是被大家广为认同的,所以它既不同于同意权力,也不同于横暴权力。
联系《礼治秩序》一文可知,长老统治下的教化能够被人们所接受也必须基于传统的经验能够应付生活中的问题。所以,在文化较为稳定的乡土社会中,这种长老统治还是比较强的。
不同于发生在社会继替中的长老统治,时势权力则是发生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在新旧社会交替之际,“文化英雄”掌握着这一种权力。而在较为安定的乡土社会,这种权力是欠发达的。
除了以上论述,我还想再解释一下《男女有别》这篇论文。当看到“男女有别”这四个字时,我们很容易联想到男女不平等的观念,但是费孝通先生在此文中表达的并非是这一观念。
由于生理上的差异,男女并不能相互充分了解,所以男女之间达不到一种契洽感,也就是作者所说的亲密关系。而想要达到这种契洽感,就必须要在不断的冲突中增进对对方的了解。
由于乡土社会追求稳定性,所以它不允许那些具有冲突性、破坏性的因素出现,所以这个充满冲突的求同过程就必然不会被追求稳固的乡土社会所接纳。因此作者认为,男女有别是保证乡土社会结构稳定的重要因素。
以上,便是我在细读《乡土中国》这本书后对于其中一些概念、现象以及它们之间联系的理解。
四、拓展思考
费孝通先生在出版此书(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版本)时是1947年,距离现在已过去七十多年。在这七十多年之中,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化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书中描述的一些乡土社会的实情也发生了改变。
所以现在我们应该站在当代的时间刻度上去看待《乡土中国》里的一些观点。
鸦片战争后,商品经济极大地冲击了中国的小农经济,使得作为社会结构基本单元之一的村落社区发生解体,出现失序状态,即原子化①。
如今,在乡村城市化的过程中,因为不断有新的技术、新的思想观念、新的权力结构的介入,原有的乡村社会结构也不得不发生变化,出现新一轮的原子化。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社会是发展的。由于城市拥有更先进的技术、更高的生产力水平,所以城市发展程度要高于乡村,城市产出的经济价值也要高于乡村。
因此,为了追求更高程度的发展、提高自身生活水平,乡村中的一些青年、中年劳动力会选择进城打工以获得更高的收入,而这群人的进城也给留在乡村中的人起到了示范作用,更多的人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乡下人在进城伊始会出现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那种不适感,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后,自身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等就会多多少少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
当这部分人回到乡村时,乡村中的人又会受到这部分人的影响。如此一来,乡村就不再是一个稳定、封闭的社区,而是冒出了新的血肉细胞,间接地实现了与城市的互动。
另一方面,为了实现整体的发展,国家也会主动制定政策来推动乡村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化的发展。
在这样一种双向的互动之中,城市中多元的思想观念进入到乡村,使得乡村里一些传统的观念受到冲击。科学精神破除了乡村的一部分迷信思想,人们对于传统的效力产生了动摇之心,这就对乡村的长老统治产生冲击。在这种冲击下,乡村的权力结构有可能会进行解构和重新建构。
费孝通先生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认为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为他们所在的是一种以面对面交流为主要方式的熟人社会。
但是在城市化过程中,乡村势必会经历一个由传统的熟人社会到现代的陌生人社会的过程。
在陌生人社会中,自身认知体系与他人认知体系中的共同意义远少于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中心有灵犀的默契在陌生人社会中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这时候就需要准确的文字来进行表达以避免沟通中意义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这时,文字是需要下乡的。
除了使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发生改变,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土社会的习俗。现代社会倡导的是公共精神,需要社会公德,但是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却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推开的附有私人感情的差序格局。
这种差序格局对于公私的界限是不明确的,是一种相对关系,一个人对外是私,但是对内就是公。在乡土社会中,社会道德体系的建立依靠人们的克己,但是在现代社会中,社会要素更加复杂,社会条件更加变化多端,仅仅依靠自觉的努力不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德,还需要“法治”来保障“德治”②。
我们在社会交往中往往会对“徇私情”、“拉关系”等现象产生反感和不满,就是因为我们所认同的公共精神受到了乡土社会中传统处事习惯的挑战。
总而言之,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将社会学应用于研究中国基层社会结构,为我们认识一定历史时期的乡土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比于在各类文学作品中出现的纷繁不一的乡村面貌,《乡土中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基于田野调查的相对客观的视角。目前,城市化还在不断深入,在看待基层社会变迁时,还要不断结合新的社会实践的变化来分析基层社会的性质和结构。
五、写作特色
1.书中多是对概念和理论的提炼。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更多的是针对前期田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概念的提炼与建构,对于具象的乡村生活图景的描绘较少。作者是从具体现象中提炼出认识现象再将认识现象的概念放在具体事物中去核实。
2.表述较为浅显易懂。
作者在讲述理论观点时表达得较为浅显易懂。比如说在讲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的差异时,作者用打比方的方式向读者生动形象地解释了差序格局的形态。
3.注重对社会结构的分析。
不同于第一期学术研究所侧重的实地社区研究,费孝通先生在此书中注重的是对社会结构的分析。他研究的是中国基层社会(即乡土社会),然后再由基层社会推延到整个中国社会的语境之中。
4.联系古今中外。
费孝通先生在撰写此书时多次将中国乡土社会与西洋社会进行比较分析,在探寻乡土社会中的人际关系、权力结构时又能把握住历史的脉络。本书体现了费孝通先生通晓古今、学贯东西的学术功底。
六、参考文献
①李远行 李慈航.重新认识乡土中国——基于社会结构变迁的视角[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
②王小章.重思“差序格局”——兼与朱苏力教授商榷[J].探索与争鸣,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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