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会在6个省市实施,已经出台新方案的已有14个省市,改革的基本框架就是基础语数外+选择+综合素质评价,即我们讲的“两依据,一参考”,改革的关键就是突出学生在选读统一标准语数外基础上对学科领域的自由选择。《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这就意味着“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最迟2022年将在我国全面实施。怎么解读这一政策?综合评价是个什么样子?如何实施呢?特于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又是什么关系?我们有必要理解清楚。
首先,要理解高考改革是指高考综合改革。实质是指围绕高考进行的系统改革,从教学到考试内容,再到招生方式一体改革,不是单一某个环节的改革,是牵一发要动全身的改革,是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教育过于注重分数、过于注重智育的问题。
其次,对高考方案中提到的综合评价的理解。这里讲的综合评价是指什么呢?显然不是综合素质评价,其指向更广阔一些,是从招生录取的角度,指依据的多样性,不是单单依据分数。这个综合既是由高考分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校考核组合的评价的综合,即录取时要关注这些因素,从而对一个考生作出学习能力等关键能力的判断,打破只看学生分数单一的录取方式。这个综合显然涵盖了综合评价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同时,也指一个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也就是我们期望的对学生核心素养的评价,主要依据就是高中阶段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显而易见,这里的综合评价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属于评价方式改革的范畴,科学评价,从形式上就是一种综合评价,多元评价,主要解决录取唯分数的问题。
第三,综合评价招生。显然其属于高考招生方式改革,也是有一定的特指,有些省份称为三位一体招生,其办法是高考分数占不低于6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考核占40%,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依据,有些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一起计分,有些和高校综合考核一并计分,这也是对高考改革中综合评价的具体呈现。是一种新的录取方式,这也是高考改革的发展趋势,也可能成为高考改革的最终目标,现在只是在部分省市的部分高校实施,以后会逐步成为高考录取的主要方式。
第四,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高中生学习等情况的基本记录和每学期描述性评价,是对学生成长情况的客观记录,从7个维度给与考核。分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表现能力”。七个维度又分别被分为若干个项目。等级分别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或者给予评分。其实高考录取的一参考,在大学录取上作用较大,在某些想出现问题的考生可能会被“一票否决”。
综上所述,在对考生和家长讲解高考政策时要把这些概念讲清楚,不能以此代替彼,或因概念不清造成误解,不能说综合评价就是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录取看的就是这个,也不能说综合评价招生就是看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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