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4月18日,因“打工是不可能的”而成名的广西南宁男子周某刑满释放。
据了解,这也36岁的周某第4次出狱了(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只有……)周某表示,想好好陪陪父母,暂未对其未来有长远规划。
司法所工作人员则表示,将会对周某重点关切,如果他有困难,将对给出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什么?还有帮扶措施?法律上有这类规定吗?
正如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的那样,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我们国家是有帮扶政策的,究竟有哪些政策呢?今天小瀚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根据规定,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一、刑满释放人员政策是怎样的?
(一)可以申请街道补助;
(二)去街道和居委会找相关负责人了解;
(三)一般低保和失业救济金可以获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十五条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监狱法》中也有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规定,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除此,各地也有相应的政策,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具体帮扶措施会按照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对于那么无劳动能力的人员,民政所会帮助解决低保或五保及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无住房的人员由乡政府、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共同帮助解决住房问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由司法所和派出所共同帮助教育,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解决一时之困后,刑满释放人员更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来融入社会。浪子回头金不换,希望这几年的牢狱生活能让周某的价值观有所改变,从今以后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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