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采取打击处理和宣传教育齐头并进的有力举措,不断加大巡查力度,扎实开展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查处多名违法行为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月12日7时许,九连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窑沟村附近时,发现有两名男子在地里焚烧秸秆,民警迅速制止其行为,并将火扑灭,随后民警将二名男子传唤至所内进行询问。经询问,毕某和牟某对其在明知丹东市人民政府防火令禁止焚烧秸秆的情况下,无视禁令大面积焚烧秸秆,后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二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悔过。
4月12日15时许,在反恐支队马晓光支队长的带领下,支队与楼房派出所开展联合巡查。在巡逻至楼房镇梨树村13组韭花沟附近时,发现违法嫌疑人马某正在焚烧秸秆,在将现场明火扑灭后我所将涉案人员带回所内进行处理。经查明,马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该人明确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不再焚烧秸秆,并会主动向同村人员宣传禁烧规定,起到了良好的惩处和宣传效果。
4月13日14时,五龙背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新康村附近时发现田地里有明火,民警立即停车赶往火点现场,及时将明火扑灭。经询问查证,焚烧秸秆的是男子吕某,随后民警传唤吕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吕某承认秸秆堆是其点的火,并交代焚烧秸秆是王某指使。民警找到王某,经询问,王某对其指使吕某焚烧秸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吕某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连日来,在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打击处理的同时,深入农户田间开展禁烧秸秆宣传活动。4月13日,同兴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位老大爷在公路旁边地里收拾秸秆杂草,民警主动上前进行禁烧规定宣传,见老人已80多岁,民警主动帮助老人将秸秆杂草运回家中。两天内,民警已对80多名群众进行嘱教,取得了良好效果,同兴镇地区未有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发生。
(二三里编辑 张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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