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阶段性成果后,中国各行各业都在忙着复工复产,当前全国正处于恢复生猪生产的关键时期,种猪苗猪调运频繁,一些不法商贩通过网络平台非法销售种猪苗猪行为异常活跃。细数2020年发生的10起非洲猪瘟疫情可以发现,9起疫情均与非法调运生猪有关。
为保障养猪业平稳、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至6月1日,集中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
各省市纷纷积极响应跟进,这不,河北、江苏、山西等地多部门联合发文,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决定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活动。既给不法分子形成震慑效果,又减小了疫情传播风险,保护生猪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河北省表示将切实落实落细“高压式”和“问责式”管理措施,有效切断非洲猪瘟疫情传播途径。同时强化企业自检责任,要求按照“头头采、批批检、全覆盖”原则全面开展自检,检出的阳性结果要及时报告,并将备份留存血液样品冷冻保存至少一月以上。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文,要求严格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管,提出严把饲养源头、生猪出栏、流通运输、到达接收、信息对接、监督执法六关,拟建立监控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山西省将通过发放“明白纸”、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向养殖场户宣传“非洲猪瘟危害大,不能购买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仔猪”“检疫要提前申报,不能随报随检”“养殖和防疫档案要真实齐全,不能弄虚作假”“检疫证明要与生猪一同交付,防止检疫证明用于违法违规调运”等内容,推动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总结:根据以上三个省份农业农村厅通知可知,在打击“炒猪”违法行为中,各地相关部门第一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宣传生猪检疫、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第二要督促生猪养殖场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提高警惕,积极防范;第三要及时总结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提高公众对“炒猪团”危害严重性的认知,营造全民防“炒猪团”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免责声明:该文章资料来源于猪好多网综合整理,供大家学习、交流为目的,如侵犯原作者权益,请及时留言或电话联系我们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