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
曹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一则
《关于公示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曹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经评审委员会专家认真评审,拟定曹县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计30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日(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25日起到2020年4月13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非遗项目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曹县非遗保护中心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非遗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曹县文化和旅游局
受理电话:0530-3211781,13954072111(潘主任)
邮箱:cxxcjybwg@126.com
地址:曹县府前路南段,邮政编码:274400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项目名单
曹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5日
附件:
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共计30项)
来源: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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