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秋战国秦汉时期
周代的姓与氏是不一样的,这种姓氏相别制度一直发展到春秋末年都尚未改变。可情况到了战国时,姓氏就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周代的宗法制度有团结同姓和异姓贵族的作用,而且它还是天子加强与诸侯联系的手段,它的巧妙之处就是把政权和族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巩固了周王室对天下的统治。而那时的庶民之间是没有明显的血缘关系的,他们与土地一起被逐级分封给各级贵族,正因为如此也被纳入宗法体系之中。春秋是宗法制度最为兴盛的历史时期,卿大夫作为世袭的宗法贵族,表现得异常活跃。可是就在这个时期,宗法制度却开始摇摇欲坠。
就在宗法制开始崩裂时,姓氏也随之慢慢改变。众所周知春秋战国时期多战乱,战乱使许多世袭贵族因此而由贵族降为庶人,坠命亡氏,自然而然这些庶人也就没有肯呢过行驶原来周王室的那一套宗法礼制。姓氏的意义对于亡国之君、灭国之贵族来说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清人钱大昕说:''战国纷争,氏族之学久废不讲,秦灭六国废封建,虽公族亦无议贵之律,匹夫编户,只有氏不知姓久矣。''
由周代至战国时期姓氏制度因为宗法制度的阶梯而出现了重大的变化。一种新的姓氏制度已经出现并流行。同时世袭贵族的发展历史之中,或多或少的会出现一些分支。''氏''也就慢慢增多,还由于同氏的增多,导致复氏的出现。其复氏有的奇怪不知其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作为远古氏族社会保存下来的''姓''已经失去其原来的意义,更是到姓氏慢慢合流。特别是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随后大汉王朝经过战争一统天下,摧毁了作为维系周王室宗法制度的重要标志的姓氏之制。宗法制度的崩溃,另一种表现就是氏族贵族开始瓦解,而一般平民的地位逐渐得到提高。拥有氏也不再是贵族的特权,平民也拥有自己的氏。这样氏就失去了''明贵贱''的作用,而是成了人们之间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从此,氏拥有了过去姓的地位,逐渐出现了姓氏合流或者说姓氏不分的现象。最后在汉代都通称为姓。
姓氏合一的新变化的原因除了战乱破坏宗法制度外,还有别的原因。一是''同姓不婚''的禁忌遭到破坏。在周代,姓是氏族组织的血缘标志。姓所存在的作用除了''明贵贱''之外,另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别婚姻''。意思就是''姓''是维持''同姓不婚''的制度。换句话说,在周代同姓之间的血缘关系还很密切的时候,''同姓不婚''的制度是有意义的。可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姓所代表的血缘关系就已经相当的疏远了。这时候再说''同姓不婚''就显得不合适了。所以,早在春秋时期,又有许多同姓相互通婚的事例了。比如在《左传》中有记载,鲁、晋、卫、吴四国同属姬姓,但是他们之间通婚十分频繁。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春秋时同姓之间通婚虽然多,可是都在不同家族之间进行的,即在不同''氏''之间通婚的,并没有同氏之间通婚的。
其二,就是''同姓相亲''的观念遭到抛弃。''同姓相亲''的含义是相同的姓的人要相互帮助,这是姓制度又一重要职能。但从西周到春秋后,同姓的血缘关系已经十分疏远了。这样疏远的血缘关系在现实利益面前不堪一击。人们很少或者不会顾及同姓之情,这就使得''同姓相亲''成为一句空话。比如,虞、虢、焦等小国家就被和他们同姓的晋国灭了。这也并不是说血缘相助的观念完全被废弃了,在同家族内还是严格遵守的。
据《周礼·地官·调人》记载:
''父之仇,辟诸海外;兄弟之仇,辟千里之外;从父兄弟之仇,不同国。''
通过一声叙述的就可以知道,宗法制度的破环导致原来姓所标识的血缘关系不被人们所认同。在那时人们思想里,姓所代表的血缘关系就应与氏所代表的血缘关系相等同,于是姓与氏的合一,就成了历史的必然趋势。
(二)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
姓氏在魏晋南北朝及其后的隋唐时期,又迎来了其自身的一次飞跃性的发展。并蒙上了一层宗法血缘的面纱。这时不得不提''姓氏改易''现象,因为它是这一时期造成中国姓氏复杂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魏晋南北朝及隋唐时期是中国各民族的大融合时期,出现了姓氏的繁荣发展。
这一时期姓氏的特殊表现为''胡汉互易'',顾名思义就是汉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因为某种情况相互改变姓氏。造成这样情况的原因有两种:
第一,胡姓汉化。是少数民族把本身的姓氏改为汉族的姓氏。其一,是中原汉族统治者赐给少民族姓氏或者是以行政改革手段促进胡姓汉化。如汉武帝是曾赐匈奴休屠王的太子姓''金''。其二,是少数民族统治者自觉汉化。使胡姓改为汉姓。比如北魏孝文帝改革,使鲜卑族改为汉姓,王室拓跋改为元姓。这一措施促进各民族融合与胡姓汉化。
第二,汉姓胡化。当然这种情况较少。
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大家迅速发展,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封建宗族制度开始辉煌。这时的门阀士族的血缘关系相对以前又加固了,宗法门第之风大行,历经数百年。门阀士族为了维护现实利益和世代的独尊地位,于是特别注重门第。于是谱牒理所当然的出现了,伴随家族制度而来的记录家族血缘关系的文献就是谱牒。在这民族融合的时期,一般大族大姓都有自家本族发展的历史,其家族的谱牒多是记载着本族的发展历程,除了谱牒,还有的流传于口碑之上。每个姓氏都拥有自己独特意义的发祥之处与树起声望之地,于是慢慢形成了郡望。
这样的郡望有林姓西河郡、黄姓江夏郡、郑姓荥阳郡、张姓清河郡、卢姓范阳郡等,当然有的显姓还不只有一个郡望。此外,许多姓氏造成重要社会影响是因为祖上名人的活动,形成典故轶闻,故而以之为堂号,如郑姓''带草堂''、杨姓''四知堂''、王姓''三槐堂''、张姓''金鉴堂''、谢姓''宝树堂''、周姓''爱莲堂''等;大姓大族不仅仅只有一个堂号,例如林姓除了有''济南堂''还有''西河堂''和''晋安堂'',堂号不仅是姓氏分支发展的记录,而且还是姓氏文化的徽号,对家族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姓氏族谱对于家族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典籍,特别是对于家族的发展历史,记录着姓氏文化各种不同发展情况。同时对于姓氏来说也是一部百科全书。族谱记载的内容繁杂,除了大姓家族发展的渊源,还有同一姓氏分支的迁徙分布情况。当然家族的名人业绩、家训族规、宗功祖德也是族谱里面特别重要的内容。体现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精华,华夏传统社会的稳定与思想文化的统一,都可以从族谱中找到其根源。
这一时期,姓氏、谱牒、宗法三者联系在一起。谱牒表示门阀士族姓氏的地位,谱牒和姓氏又与宗法血缘关系密不可分。同一姓氏在同一谱牒以此来作为区分门第高低,血缘远近之有力证据。谱牒与姓氏起着巩固宗法制大家族的作用。使得门阀士族可以世代享受崇高的地位与不可分割的权力。
隋唐时期姓氏继续发展,继续与宗法制度相联系。唐初太宗命人修撰《氏族志》,以此来甄别众多姓氏。排名第一的姓氏为李唐皇室,其次是外戚,最后到山东士族。唐朝统治者修撰《氏族志》是对先秦受姓命氏继统的事业的继承。还能表明李唐皇室对传统宗法观念的利用和改造。唐太宗撰《氏族志》并不是要抛弃门阀制度和宗法制度,而是要自己制造新的门阀制度和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发展以来就是以父权、族权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宗族家族制度。隋朝结束后,表明旧的姓氏制度在社会意识中的残迹也已经消失殆尽。姓氏产生经过奴隶社会,到了封建社会已经成了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着封建统治者的统治。唐朝多次修撰姓氏书籍,比如太宗时修《氏族志》,武则天时又修《姓氏录》,中宗时又命柳冲修《姓氏系录》等。唐朝如此大规模多次的修撰姓氏书,说明李唐皇室要建立一个新的姓氏制度,并以此继续维持宗法制度,借此来巩固统治。唐朝姓氏学发达,与此相应的就是门阀势力日趋强大。那时发展到朝廷授予官职就是靠一部姓氏书为主要依据。
北宋建立后,中央集权大大加强。有了足够的力量取消门阀制度。但正因为门阀制度的取消,姓氏的社会意义已经大不如以前了。因为科举制度称为封建王朝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个人的前途地位由科举决定而不是由姓氏代表血缘的门阀制度了。姓氏到了这个阶段主要的作用就是家族符号。也表明姓氏所代表血缘宗法制度及其观念到了宋代后慢慢瓦解了。标志着中国中古宗族制度向封建家族制度转变。
姓氏演变为家族符号,而宗族向家族演化。不再像东汉宗族制度的特点是以姓氏为单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聚居在一起。如东汉末年黄巾起义''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这样的现象在宋朝是没有的。
姓氏到了元明清时,是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元朝实行民族等级管理和民族分化政策。蒙古人是统治民族,习惯一原来的部落或氏族名称作为元朝的''国姓''。汉族被蒙古统治之后在元朝的迁移和融合中,姓氏一直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但元朝毕竟是少数民族,他们的统治对姓氏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当然他们对宗法制度也有冲击。姓氏所代表的血缘意义就更加淡薄,宗法制度也发展到后期状态。由于封建制度在元明清发展越来越僵化,相应的与姓氏有密切关系的宗法制度也随之僵化。封建的姓氏制度对于历代的统治阶级来说不仅仅是他们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工具,而且还是他们给人劳苦大众沉重的精神枷锁,一直深深地毒害着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民众。
宗法制度与姓氏制度从西周一直发展到封建社会末期,相互联系相互为依托。他们成为政治权力的辅助工具,帮助统治者奴化和毒害民众。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宗法制度,是在氏族宗族组织的基础上形成的;第二阶段是封建宗法制度,是在个体家庭基础上发展出来的。而姓氏的发展演变一直贯穿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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