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向云南东源恒鼎煤业有限公司河兴煤矿及其主要负责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矿因复产把关不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带病”生产,被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罚款96.6万元。
同时,该矿虽然也自查出二采区在专用回风巷未形成的情况下布置掘进工作面的重大隐患,但未及时整改。
针对上述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云南煤矿安监局曲靖监察分局经公开裁定,依法责令该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煤矿实施行政处罚罚款90万元、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6.6万元。
监察组提示:
来源: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曲靖潮生活(原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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