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没有十个八个贴身丫鬟,都不好意思说是大户人家。
通常,大户人家的丫鬟分两种,一种是雇佣丫鬟,从字面意思就能理解,雇佣丫鬟类似于现在的打工者,与主人家是雇佣关系,拥有人身自由,通过给主人家提供劳动赚取工资。
另一种是卖身丫鬟,这种丫鬟没有人身自由,主人家提供食宿,不需要支付工资,相当于主人家的私人财产。卖身丫鬟通常是贫苦人家出身。
在古代,老百姓以耕种为生,遇到天灾人祸,家里养不起女儿,就将女儿卖身给大户人家做丫鬟。今天我们主要讲的就是卖身丫鬟。
这些丫鬟被卖身到主人家后,从此就与家庭脱离关系,成为主人家的私人财产。她们的结局通常有几种:第一,容貌姣好的被主人看上,收下来当小妾,这对她们而言可以说是最好的结局;
第二,到一定年纪后,被配给同样身份的小厮;第三,被转卖到其他人家,继续当丫鬟的命运。
在古代,丫鬟没什么社会地位,被主人家占便宜,甚至发生一些暧昧的关系,都是司空见惯的事。《红楼梦》中,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对象就是丫鬟袭人。
主人家如果有意与丫鬟发生点什么,丫鬟是没有权利反抗的。其实在当时的环境下,有不少丫鬟希望获得主人家的青睐,与其年纪大了嫁给小厮,不如傍上主人家,当上小妾,从此摆脱丫鬟的身份。
那么,古代这种卖身丫鬟,每一个需要花多少钱呢?
明朝末年有本小说叫《醒世姻缘传》,里面记载了买一个丫鬟,价格大概是四两到十两白银。如果以当时的物价衡量,一两白银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五百元。
换算过来,只要两千块人民币,在明朝就可以买一个丫鬟,比现在的越南新娘还便宜几十倍。
当然,明朝的生活水平低,四两银子用来购买粮食,可以满足一家四口小半年的口粮。
女儿卖出去还能减少一张嘴吃饭,这也是贫苦人家卖女儿的原因。这就是历史的残酷,当用到金钱来衡量时,才发现人命是如此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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