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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
历时五年、备受行业关注的“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终审宣判。 此前,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起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称华多公司擅自在YY、虎牙平台上组织人员直播“梦幻西游2”游戏内容。
广东高院审理认为,“梦幻西游”网络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整体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华多公司未经许可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涉案游戏,并从中抽成获利,直接侵害了网易公司的著作权。 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网易公司2000万元。
事实上,不仅直播网络游戏可能侵权,未经许可在直播中播放音乐、影视剧等,也具有侵权风险。
2019年3月,网剧《秘果》直播侵权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宣判。 在《秘果》热播期,花椒平台上有主播直播看剧,被该剧著作权人爱奇艺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提供内容的网络用户未经爱奇艺公司许可,提供涉案视频,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视频,侵害了爱奇艺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直播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下线等必要措施,其行为构成帮助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直播平台所属公司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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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打游戏、放音乐、解说电影…哪些行为构成侵权?
判定使用原作品是否构成侵权,需要综合考虑是否经过著作权人同意、是否具有营利目的等多重因素。 网络主播接受打赏、与平台分红等均属营利行为,这类直播应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针对一些解说电影类视频对原作品的大篇幅使用,引用他人作品必须要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原作品不能构成直播视频的实质性内容。
对用户自行上传、可能涉侵权的视频内容,平台承担怎样的监管责任?
目前业内主要遵循侵权责任法中的“避风港”原则。 对于非平台官方生产的内容,一般是著作权人提出主张,我们核实后再对相关涉侵权视频进行删除,避免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秘果”案判决书也明确指出,针对此类视频,平台应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以避免侵权行为发生。
平台若对内容进行了介入,如鼓励、推荐、分类编辑等,需与主播承担同等的侵权注意义务,应当主动审查相关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在多个直播和视频平台上有大量类似“几分钟带你看完整部电影”解说影视作品的内容。 在这类视频中,部分原影视作品画面构成了视频实质主体,且解说内容基本包括全部剧情,此类视频也存在较高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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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用户和著作权人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网络主播和视频作者要明确把握合法与侵权的界限;著作权人可通过著作权登记、在作品发行前向相关平台发送侵权预警函等方式,明确宣示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在网络直播许可方面,著作权人的许可定价应当与著作权的市场价值匹配、公平合理。作品的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应在法律范围内,合力促进知识文化传播和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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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西游”网游直播案详情
【案情】
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公司)主张其享有《梦幻西游》和《梦幻西游2》网络游戏的著作权,指控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多公司)擅自在其经营的直播平台上组织主播人员直播上述网络游戏,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网易公司1亿元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构成以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权利归属于网易公司,华多公司在其经营的直播平台上以利益分成方式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涉案游戏,侵害了网易公司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根据华多公司关联方公布的有关年报反映的直播营利情况等,酌情确定本案赔偿数额为2000万元,判决:
1.华多公司停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电子游戏《梦幻西游》或《梦幻西游2》的游戏画面;
2.华多公司赔偿网易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
3.驳回网易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网易公司、华多公司均提起上诉。
网易公司上诉认为:
1.一审判赔数额偏低,本案索赔1亿元应全额支持;2.华多公司侵权行为恶劣,应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华多公司上诉认为:
1.一审审理程序不当;2.网易公司不享有涉案游戏的著作权,无权提起本案诉讼;3.涉案游戏画面不构成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4. 游戏直播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具体著作权利范围,也不能适用“兜底权利”条款进行调整;5.游戏直播构成合理使用,华多公司被诉行为不构成侵权等。
二审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申请了专家辅助人出庭陈述专业意见,双方诉讼代理人还就争议焦点向专家辅助人进行了交叉询问。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梦幻西游”网络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整体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获得著作权法保护。被诉游戏直播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权利限制情形,不能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华多公司未经许可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涉案游戏,并从直播业务中抽成获利,并非单纯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直接侵害了网易公司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利,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网易公司要求华多公司赔礼道歉的理据不足,不予支持。
关于本案赔偿金额,应综合考虑涉案游戏类型和知名度、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相关游戏直播许可市场情况、涉案游戏因素在直播平台获利中的贡献、维权费用等,可酌定为2000万元。综上,遂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可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观看,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985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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