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谈及古代的婚姻制度时,相信很多男同胞都会心生羡慕,认为古代男人都是三妻四妾,可以娶很多老婆,尤其是皇上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享齐人之福,当然这种心花怒放的状态一定是老婆不在身边的时候。那么古代男人真的能娶多个老婆吗?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古代的婚姻形式的演变过程。
从远古时期开始人类的婚姻制度主要有几种形式,分别是:杂婚、血缘婚、抢亲婚、族外婚、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
01 古代婚姻制度之杂婚
近现代学者研究古代的婚姻制度时,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理论的影响,特别是受美国原始社会史学家摩尔根婚姻阶段理论的影响较大。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 最古是过着群团的生活,实行杂乱的性交。”中国学者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两性关系带有从猿类脱胎过来的习惯,最原始的婚姻状态应该是以小群体方式生活,无所谓婚姻家庭,有着毫无节制的两性关系,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当然这些观点的前提是达尔文的进化论。
中国古代学者不知道达尔文进化论,但是他们的某些记载却与摩尔根的研究成果不谋而合。《列子.汤问篇》记载:“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杂游”二字用的非常有画面感,就是两性之间随便欢愉,普天之下,皆可为夫妻。
《吕氏春秋》记载:“昔太古无尝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生下的孩子知道母亲,不知道父亲,而且兄弟姐妹、上下辈之间的婚配是毫无限制的,当然这种说法只是一种推测,或者说想象。
02 古代婚姻制度之血缘婚与抢亲婚
慢慢地人们认识到这种“杂游”太草率,十分不文明与兽类没有区别,尤其是不区分长幼辈分这点。于是婚姻制度进化到第一个阶段“血缘婚”,也叫班辈婚,兄弟姐妹婚。
所谓血缘婚就是一个血缘群体,按照辈分区别,平辈之间可以婚配,这种婚姻形式杜绝了和长辈婚配的情况。中国古代神话中的伏羲和女娲就是兄妹关系,他们两人的婚姻关系就是血缘婚在传说中的印证,汉代画像中也有所反映,二人皆人首蛇身,缠在一起。
两性关系被限制在家族内部同辈之间时,如果男孩出生过多,就会出现女少男多的情况,婚姻关系出现不和谐。于是为了补充新鲜女性,就想到去族外抢的办法。女子在古代,地位很底下,可能会被视作财产的,部落战争,家族械斗,导致女人被抢来抢去,这就是“抢亲婚”的由来。抢婚时,选黄昏朦胧之时,到邻近的氏族,见到女性扛起来就跑,谁抢到家就是谁老婆。抢婚严格地说并不是婚姻制度中单独的发展阶段,只是一种补充形式,用来补充血缘婚的不足。
有学者认为,中国旧制婚俗里,仍有抢亲的遗留。比如男方迎娶女方,女方要蒙红盖头,据说原始意思是为了防止女子半路伺机出逃,或者,妨止她们记下回家的路。据说少数民族的僳僳族在娶亲时,会商量好地点,上演一出抢婚大戏,男方结伴持刀,女方假装呼救,女伴亲属佯救,男方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归。
03 古代婚姻制度之族外群婚
由于抢婚得来的老婆生下的孩子比较健康,而同族群婚生的孩子要么脑残要么身残,这就让当时的人认识到近亲结婚可能导致后代畸形的遗传学害处,于是推动了婚姻形式进化到第二个阶段“族外婚”,摩尔根称为“普纳路亚婚”。
族外群婚杜绝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想要婚配就只能去其他氏族找异性。不过大多是男人要倒插门去另一个氏族婚配,婚配完要回到自己的氏族生活,这种情况导致孩子生下来后只知道母亲是谁,不知道父亲是谁。这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状况,导致人们只能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生活,于是开启了母系氏族社会。
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
族外婚还有一些变种,比如流传的关于女儿国、丈夫国的故事。1981年《哈尔滨日报》报道,南美洲巴西边界,有一个女儿国,全国没一个男人,需要婚配时,从另一个部落哈姆诺族过来一批男人,生完孩子后女孩留下,男孩全部被抱走。《山海经》中也有记载:“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西游记中唐僧等人就到过女儿国,唐僧和猪八戒还误喝了子母河的水,导致怀了孕。
说到女儿国,丈夫国又是一种怎样的情况呢?《太平御览》中记载:“丈夫民,殷帝大戊使王英采药于西王母,至此绝粮,不能进,乃食木实,衣以木皮,终身无妻,产子二人,从背肋间出,产子二人,其父则死,是为丈夫民,去玉门二万里。”这样看来丈夫国也是有自己繁衍后代的方法。
04 古代婚姻制度之对偶婚
族外婚的状况下,一个女子可以和多个男子婚配,一个男子也可以和多个女子婚配。但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这就决定了他(她)在众多可能的对象中,会有所偏好,有所选择。选择的结果,便是“对偶婚”的产生,它是普那路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对偶婚时,男女双方都可以与多个外氏族的人婚配,但同时也会有一个固定的伴侣,称为主夫或主妻。这种对偶婚的出现,是人类固定婚姻的萌芽,是家庭产生的基础。这种对偶婚也不是十分稳定,如果哪天不喜欢了,就各寻新欢,随聚随散。
对偶婚分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望门居制,据说大禹和涂山氏就是这样的关系;第二种是居妇家制,如《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易洛魁人。
现在的少数民族摩梭人流行的“走婚”就是对偶婚的一种,走婚在摩挲语中叫“色色”,意为“走来走去”,形象地表现出走婚是一种夜合晨离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只有晚上男方才会到女方家居住,白天仍然在各自家中生活和劳动。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感情,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性格不合,可以随时切断关系,因此感情自由度较高,在性事方面也是女方占主要地位,女方一旦不再为男方开门,走婚关系就宣告结束。
05 古代婚姻制度之一夫一妻制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性的作用越发重要,其地位也越来越高。农耕社会的到来,让男性逐渐成为人类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人类由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人类逐渐产生了私有财产观念,也有了不需要大氏族一起生活的想法,都渴望组成自己的小家庭。因为有了自己的私有财产,为了传承财产,人类就进入了婚姻制度的最后一个阶段“一夫一妻制”,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应该完整的表述为“一夫一妻多妾制”。
中国从先秦时代开始的数千年里,一直都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有一个老婆,但是却可以娶很多其他女人,其他的女人只能做妾,不能称为妻。,比如《红楼梦》中的赵姨娘就是妾。
在封建社会,女人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男人娶多少女人却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过礼法中对纳妾的数量也是有严格规定的。
《礼记》规定:“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周礼》:“王之妃百二十人:后一人、夫人三人、嫔九人、世妇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拥有以皇后为首的一百二十个女人,皇后为嫡妻,她拥有单独与皇帝相处的资格,其它姬妾不能与丈夫独处,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经过皇后的批准。
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非常多的人间悲剧,“夫者倡,妇者随”的夫权至上观念,让女性附属于男性,没有独立的人格,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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