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第44号关于1批次食品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抽检40批次食用农产品,其中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2019年10月22号在西安市高陵区金莎水果店抽检的香蕉,吡唑醚菌酯的检验结果为0.142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资料:西安市高陵区金莎水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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