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16日)上午,围绕“各相关部门如何各执其能,共同参与整治”的主题,召开全市打击、整治盗窃电动车及电瓶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柳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海,副市长卢柳屏参加会议。
会上,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卫东通报分析了柳州市当前电动车及电瓶被盗案件形势。今年1至8月,全市110接报警案件同比上升9.6%,其中:电动车被盗案件5643起,电动车电瓶被盗5938起。从发案区域上看,“三无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街面无人看守的临时停车点等区域此类案件发案较多。上述区域由于外来人口成份复杂、流动性大,流窜作案几率增加,同时部分群众防范意识薄弱,存在电动车乱停乱放、不上锁等现象,导致此类案件频发。
1月至8月,警方共抓获盗窃电动车及电瓶违法人员1253人次中,涉及未成年人共计582人次,占比46.44%;抓获的各类刑事案件作案成员4585人中,17岁以下的犯罪嫌疑人为172人,占比3.8%,已参与2次以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55人。
经统计,柳州市17岁以下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的年龄分布为:16-17岁65.7%,14-16岁32.6%,14岁以下1.7%。从目前掌握的数据分析,柳州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较为严重的地区为柳南区、柳江区,87%的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为外来柳务工人员子女,主要来自于来宾市兴宾区和忻城县以及柳江区拉堡镇,现居住在柳南辖区城中村及柳南、柳江交界的城乡结合部。此类人员多已脱离或半脱离课堂,缺乏学校教育;其家长文化素质偏低,教育方式粗暴简单,直接导致管理教育上的失控。
这些实施盗窃的未成年人,熟悉法律规定,清楚公安机关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采取严重惩罚措施,批评教育已对其无实际作用,公安机关只能抓了放、放了抓,导致这些未年人肆无忌惮重复作案。
此外,部分群众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无证无牌的电动车,大多数盗窃嫌疑人的销赃渠道不固定,与销赃嫌疑人多为临时交易,这些因素给案件追赃工作带来困难。加之实施盗窃的未成年人家长不愿意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和有效补偿。
同时,部分网吧、娱乐场所、旅店业违反规定允许未成年人消费娱乐住宿,一些商家受经济利益驱使,向未成年人贩卖管制器具,收购未成年人盗窃所得电动车、电瓶等赃物,也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供了经济来源和屡次违法犯罪的动力。
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海对下一步打击整治盗窃电动车、电瓶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做出了具体安排,各部门打出组合拳,严打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
刘海表示,当前,柳州市盗窃电动车、电瓶以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问题,已经逐渐上升为一个社会治理的痛点和难点,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调查,盗窃问题特别是电动车、电瓶被盗问题是群众最为关注、反响最为强烈的。这类案件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为猖獗和顽固。
会议要求,针对未成年犯案率居高不下的现状,与会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其中,市司法部门为柳州市争取更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收容教养的关押数额,将柳州市有组织性、号召性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头目遣送收容教养。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加大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消费娱乐的酒吧、网吧等场所的整治力度,彻底斩其消费渠道;柳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存在买赃收赃行为管制,逐一排查二手车市场及相关渠道,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经发现顶格处罚。
同时,其他相关部门要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问题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机制。并且要追究未成年人涉案人员父母或亲属的连带责任,通过父母或亲属的用人单位与其子女的偷盗赔偿挂钩。
此外,柳州警方追赃退赃工作要更为旗帜鲜明,把追赃退赃工作做好、做扎实。要切实管住废旧物品回收点、二手电动车临时交易市场、电动车销售点、修理摊、非法拼装点,下大力气从不法分子手中“夺”回人民群众的被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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