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裕仁天皇向全日本广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实行无条件投降。彼时,驻留在中国的日本人尚有280万之多,如何处理这批人,成了中日两国及各方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
残留的日本人及当时的国内情况概览
下表为战后残留在中国的日本人明细,根据厚生省(日本政府今为部门,今为劳动厚生省)1978年编写的《引揚援護 30 年の歩み》绘制。
战后中国日本人数量明细
表中“中国大陆”表示北京周边以南的华北、华中、华南地区,这个地区军人比侨民多,因为抗战一直持续到日本投降;“满洲”、“关东州”位于北京以北的中国东北部,这个地区的日本侨民数量远远多于军人,据说是因为驻扎此地的关东军在战争结束时以及逃走了。
生活在大连的20多万日本人大多是城市生活者,而散布在东北的100万人中有20多万是农民,我们通常叫做满洲开拓团。
《波茨坦宣言》第九项中明确表示:“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后,可以回到故乡,获得和平的生产和生活机会”,但是《波茨坦宣言》没有明确记载关于侨民撤离的相关事宜,所以什么时候将侨民送还,或者扣留,取决于该国政府的判断。
战争结束时大陆形势,其中白点表示国民党势力范围
我们顺便看一下此时的国内状况——抗战结束后,国民党以上海、重庆、南京、青岛、广州等城市为中心,共产党则以延安、哈尔滨、长春、沈阳等地为据点。另一方面,美国海军驻扎上海、广州,从军事和政治上支持国民党,而在战争结束前侵略满洲的苏联,战后依然驻留在东北地区,与共产党合作。因此,战后的中国大陆,处在内战和美苏冷战预热的交织中,政治状况十分混乱。
日本政府:鼓励留居当地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是如何面对海外侨民这一问题的呢?至少在1945年8月至9月,日本政府的基本方针是“尽可能在当地落户“。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大臣东乡茂德发出的政令中提出了“侨民可以参与当地重建”的政策。1945年8月18日,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发布的《和平之后的对支处理纲要》中,以“中国居留民在中国方面的谅解帮助下努力在中国大陆生活”为原则,鼓励日本侨民发挥其技术,为中国经济重建做贡献。
日本政府鼓励侨民留居海外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日本投降后处于美国占领下,外交能力被暂停,无法独自撤回残留的日本人。另外,战争使日本财政窘迫,国内日本人的生活也难以维持,因此为撤回者准备大量的运输船只、粮食、衣料等生活物资是极其困难的。但是,最大的原因可能是“保护财产”——为了保护日本进入大陆后建造的工厂、设施、农业用地等所谓的“财产”,设法将日本人留在当地。
日本留在中国的资本和财产为“敌性财产”,大部分应由中国政府接收,当时的日本领导人希望尽量避免这一结果。1945年8月18日,(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制定的《和平后对支处理纲要》中有一部分如下:
......
七、在中国留民在中国方面的谅解支援下努力在中国大陆活动,以此为原则,发挥其技术为中国经济做贡献......
八、对在交通、通信、重要事业车间和公共事业等日中合办企业工作的日资员工一律予以撤去...会对社会经济产生极大影响,应在中日之间重新签订协议讨论日资员工离职事宜
......
十、在中国诸企业、经济技术部门等工作的日方人员,应以诚意协助中国的复兴建设,促进日中合作
......
可以看出,日本政府希望以保留日本侨民为原则,继续维持在中国积累的财产,通过日本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在战后中国社会保持影响力。
国民政府:响应日方政策
国民政府对日本的“日本人留居当地”政策,采取的是积极响应的态度,暨希望能够活用日本“遗产”。1945年8月15日,蒋介石在广播中发表了《抗战胜利告全国军民及全世界人士书》,奠定了基本的对日方针:
我中国同胞们必知“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民族传统至高至贵的德性。我们一贯声言,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的人民为敌......
为了应对内战,国军部分将领采取威逼利诱的方式,收编日军居为己用(不排除得到蒋介石授意)。
除了军事实力,国民政府对日本的技术力量也表现出强烈的兴趣,积极与日本进行经济合作,维持日资企业,留用技术人员。比如,比如1945年上海制定的《关于上海市各机关团体组织留用日籍人员的简则草案》,制定了日本工人和技术人员的征用规则,采取了继续发展的方针,将残留的日本人用于经济建设。另外,1947年上海市警察局也制作了《上海留用日侨名册》等名单,对残留的日本人进行管理。
对于国民政府来说,不论应对内战还是进行战后国家建设,日本所遗留下来的“遗产”都是非常有用的。
美国:要求尽早遣返
对此,美国的政策与中日两国都不通过,美国总统杜鲁门在回忆录中叙述如下:
1945年的中国,有将近300万人的日本人,100万人以上是军人。我们不采取措施,日军即使败北,也能压制中国......
留在中国的日本人依然是威胁,所以有必要尽早遣返,杜鲁门回忆到:
蒋介石率领的国民政府军以重庆为中心,占据华中,而北方则在共产党的势力之下,国民党的影响力较弱。因此,国民政府军想要染指华北,必须得到共产党的同意,如果没有共产党和苏联方面的同意,就无法进入旧满洲。所以,我们把日军放弃的武器弹药用来支援国民政府军,派遣海军在港口戒备,将国民政府军送到华北,负责执行这一任务的是第七舰队。
尽管起初与美国意愿不同,但是1945年10月以后,日本和中国都将政策转变为“积极撤回”——作为战败国的日本不得不服从美国,而以美国为后盾的国民政府也不愿忤逆美国的意思。
1946年1月,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发出训令,根据与美国的协议,将日本军全部遣返,而对于留用的日本技术人员,则按个人意愿分成两种:自愿留下和立即送回。
1945年11月27日,美国政府制定了日本人遣返政策,决定继续驻留美国海军陆战队,第七舰队继续向华北、东北追加运输国民政府军。
如何遣返日本人?
根据1946年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第二处所编《遣送日侨及韩台人归国有关条规集》,遣返事宜在国民政府主导下实施,从中国各地到港口的运输由中国负责,从港口到日本的运输由美国负责。
美军提供的运输船
将280万日本人通过海运送回国,需要相当数量的船只。负责海上运输的美国,提供了坦克登陆艇85艘(每艘可容纳1500人)、运输船100艘(每艘可容纳1500人)、医院船6艘,另外还有部分船只由日本商船管理局提供。
美军提供的坦克登陆艇
日本人回国时可以带哪些东西?
中方在遣返过程中负责从中国各地向港口运送日本人及乘船时的检查,根据1945年上海会议的规定,每人行李重量限制在30公斤左右,准许携带的物品包括洗漱用品、一套地毯、一床被子、一套冬装、一套夏装、一套大衣、手提包、手提袋各一件以及鞋子、短裤、衬衫各三件和其他日常用品。现金也允许携带,限制为侨民1000日元,日本军官500日元,士兵200日元。
等待遣返的日本侨民
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工具、爆炸物、武器弹药、日本刀、照相机、望远镜、光学器械、金、银、未加工的宝石、美术品、股票、不合身份的装饰品,超过一般需求的烟卷、雪茄,超过一般需求的粮食、历史书籍及报告书、统计书及其他类似资料等。
撤退港口的选择
上海会议中选定的港口有12个,包括塘泊、青岛、连云港、上海、庆门、汕头、广州、海口、三亚、海防、基隆、高雄。
1945年12月4日,第一批2185名日本人从上海出发回国,船上主要时政府军队机关人员,同乘的还有美国海军21人。
葫芦岛的日本侨俘遣返纪念碑
但是,在上海会议上决定的港口集中在华中、华南地区,不包括靠近共产党、苏联势力的华北、东北地区港口,要让许多留在旧满洲和关东州的日本人撤离,需要在华北、东北地区设置撤离港口,最终选定的港口为葫芦岛和大连,个中经过不再细述。
军 事 史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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