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期历次农民起义被镇压下去以后,社会矛盾并没有缓和,封建统治危机日益严重。地主阶级当权派中已有人意识到再也不能因循苟且下去了。他们呼吁作某些变革,维持地主阶级的统治。万历初年,出现了张居正改革。张居正(一五二五年一一- -五八二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人。他于一五六七年(隆庆元年)以吏部左侍郎入直内阁,一五七二年(隆庆六年)任首辅。张居正认为,明王朝就象一座“将圮而未圮”的大厦,“其外窿然, 丹青赭垩,未易其旧,而中则蠹矣”,亟待“振而举之”。他指出,明王朝有五大积弊:“曰宗室骄恣,曰庶官瘭旷;曰吏治因循,曰边备未修,曰财用大匮”,决心加以剔除。他利用当权的机会,实行了一系列旨在富国强兵的改革。
张居正画像
张居正故居内的铜像
张居正故居
政治上,张居正主张“尊主权,课吏治,信赏罚,一号令”,借以加强君主专制统治。他对当时“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姑息为政,百事推诿的腐朽吏治,进行了整顿。他强调“用人唯才”,官吏的“用舍进退,一以功实为准”,裁减了许多冗官。
张居正对蒙古 族采取加强政治经济联系的政策。一五七一年(隆庆五年),明政府封蒙古俺答汗为顺义王,并在大同、宣府、甘肃等地设立茶马互市,开展中原与蒙古族之间的贸易往来。他调抗倭名将戚继光北上守蓟门,派李成梁镇辽东,整饬边防。又在西起居庸关、东至山海关的长城上,筑敌台(碉堡)三千。在人民的支持下,戚继光在蓟门经过十六年的努力经营,使北方“边备修饬,蓟门宴然”,对安定北方人民的生活和保障社会生产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张居 正执政时期,任用杰出的治河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潘季驯在治河中制定了“筑堤束水, 以水攻沙” 的原则,并使河、淮分流,减少水灾。因而“數十年弃地,转为耕桑”,漕船也可直达北京。这不仅有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促进了南北商品经济的交流。
正张居正改革的着重点,是整顿赋役制度,以扭转财政危机。他认为,财政危机的主要原因是豪民隐占田地,逃避赋税,“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为了解决这个严重的问题,他不顾官僚地主的反对,于一五七八年(万历六年)下令清查全国土地,凡勋戚庄田、民田、职田、军屯田等,一律丈量。到万历九年清查结果,全国总计田亩七百零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大大超过了明前期全国的税田总数。这里,除了当政者在丈量时短缩弓步。溢领求功外,也的确清查出被豪强地主隐瞒的一部分土地,对于改变“小民税存而产去,大户有田而无粮”的现象,无疑起了一定的作用。
在清查全国土地的基础上,针对赋役制度存在的弊病,张居正又推广了一条鞭法。早在宜德以来,南直隶、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地,已开始了役法的改革。如针对里甲正役的改革,就有应天等府的“里甲银”,浙江、广东的“均平银”和福建“纲银”等,都是把明初按户承担的里甲正役部分摊入地亩,折银征收。针对杂役的改革,有正统时创于江西、随后推广于全国的“均徭役”,即将各级地方衙门中经常性衙役,如库子、斗级、门子、皂隶、膳夫等,另归一类,名“均徭”,由里甲轮年承当。接着,南方各地又出现“十段册法”(又称“十段锦”),把均福役从里甲轮当,改为通计一县丁粮重新均分为十段,按段轮流服役,十年一次。
一条鞭法就是这些改革的总结,最早的倡导者是大学士桂萼,他在一五三O年(嘉靖九年)就已经提出第二年,御史傅汉臣也上疏建议实行。嘉、隆两朝,个别地区也曾经“忽行忽止”,其中执行得比较有成效的是浙江、应天和江西的地方官庞尚鹏、海瑞、王宗沐等。到了一五八一年(万历九年),张居正把它作为通行的赋役制度,向全国推行。
二条鞭法的内容较为复杂,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 赋役合并。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在一起征收,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过去按户丁出办的徭役,现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摊派。至于摊派的比例,各地执行的情况不同。有的地方以田为主,以丁为助;有的地方以丁为主,以田为辅;有的地方丁田平均分配;个别地方也有全部摊入田亩的。但不管怎样,丁役摊入田赋的倾向是一致的。
(2)“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国。农民可以出钱代役,力差由官府雇人承应。
(3) 田赋征银。田赋中除政府需要征收的米麦以外,其余所有食物都改为用银折纳。
(4) 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丁粮毕输于官”,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办法。
一条鞭法的实行,简化了赋役的征收手续,改变了以前赋予役分开征收的办法,使两者合而为一,并出现“摊丁入亩”的趋势。它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改革。到了清朝时,雍正对经济改革也是采用的这种办法,一条鞭法实行徭役征银的办法,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比较容易离开土地,为城镇手工业提供了较多的劳动力。由于赋税征银,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作物的商品化也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所有这些,都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张居正当政时期,经过清查土地和改革赋役制度,明朝的财政收支有所好转,“太仓粟可支十年,囧寺积金,至四百余万”自租但是,张居正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缓和当时尖锐的阶级矛盾,解决政府的财政危机,巩固明朝的统治。农民的赋役负担并没有得到减轻。由于张居正的改革,触动了大官僚地主一些眼前的利益,因此遭到他们强烈的反对。一五八二年(万历十年)张居正病死,他们立即群起攻讦,抄没了张居正的家产。改革措施逐渐被破坏,明朝的社会危机也随之愈来愈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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