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佳怡,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讲师。
仇筠茜,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讲师。
高红梅,中国传媒大学舆论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本文受2019年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是中国传媒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科研项目“新媒体语境下新闻报道的嬗变与延续”(项目编号:YLTS180610)的阶段性成果。
基于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基础之上,以互联网为肇始、方兴未艾的一系列新媒体不仅变革了传者和受者的关系,改变了媒介生产样态与图景,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撼动了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由此有学者提出用透明性来代替客观性,以适应新媒体的特征(科瓦奇,罗森斯蒂尔,2001/2014:97-98)。
针对专业新闻来说,新闻叙事的透明性主要有两点:一是在新闻文本中呈现事件行为者、相关人员或部门所发布的文字或视频的截图。二是在文本中或者文本结尾处直接给予链接跳转。它的透明性显然是为了让受众直接触摸事件人物,从而更接近事件本身,因此是一种叙事技巧。
然而,新媒体尤其自媒体出现后,新闻生产者的外延大大扩展,已不再局限于专业记者。当事人或目击者或相关人员都可生产新闻。他们生产的新闻具有天然的透明性。本文拟就公民新闻的透明性进行论述。
一
文献综述与关键概念
(一)公民新闻
公民新闻作为一种新的新闻种类,自然引发众多学者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进行界定,综观这些定义,可发现学者们一般是从生产者、生产过程、生产目的三个角度进行界定的。
对公民新闻外延的研究既体现在对公民新闻的类型的划分之上,又体现在对公民新闻的源流以及它与其他概念如公共新闻、参与式新闻等的种属关系的分析之上。
作为一种在新媒体语境下产生的新闻种类,公民新闻的传播机制与专业新闻的传播机制自然有显著不同。彭兰(2010)认为公民新闻的传播受到三种机制的影响,一是公民的社会网络,二是网民的自组织,三是网络社区的舆论领袖。
公民新闻甫一出现,便在很多领域带来了较深影响,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功效。这些影响与功效归根结底在于公民话语权得到了真正的实现,因此引发了业界与学界在社会学、政治学等层面对公民新闻展开论述,包括公民新闻与话语权、言论自由和民主之间的关系阐释。
总之,大多数的研究文献都对公民新闻持肯定态度,也有少部分文献对公民新闻提出了批评,认为公民新闻过于主观,严重缺乏客观性(姜欣,2012;闫岩,2015),公民新闻只是公民参与社会、参与新闻生产的幻象,而且因为极端或无用而缺乏新闻价值(闫岩,2015)。
基于以上有关公民新闻的概念及其相关研究,笔者以为,公民新闻是普通公民个体或群体、组织机构而非专业记者与媒体自主生产,并借助一些专门网站、自媒体等渠道自主发布的新闻,在生产与发布过程中未受到专业媒体与记者的任何编辑。
(二)透明性
从现有的研究来看,有学者从透明性与客观性之间的关系、它对客观性原则的延续等视角进行论述,认为新闻的透明性是提高新闻客观性的方法,甚至认为透明性是是客观性原则在新媒体语境下的新表现(夏倩芳,王艳,2016)。但是,大多数文献还是将透明性视为新闻实践操作方法,从新闻实践的操作步骤、具体做法等方面进行阐述。比如,迈克尔·卡尔森(Karlsson,2010)、李·赫尔姆勒(Hellmueller,2013)就从具体操作入手对“透明性”这一概念进行界定,即“透明性”包括“公开的透明性”(discourse transparency)以及“参与的透明性”(participatory transparency),前者指新闻生产者是否公开新闻制作过程,后者指让公众参与到新闻生产之中。克劳斯·梅尔(Klaus Meier)从“过程-文本”“单向-互动”“对自身的覆盖-对新闻的覆盖”三个维度汇总了目前新闻组织常见的“透明性”实践形式,并指出透明性在互联网普及前后即“传统取向”和“数字化取向”的实践操作方法(转引自夏倩芳,王艳,2016)。海基·海克拉(Heikki Heikkila)等则从“新闻生产前的行动者的透明性”“新闻生产中的过程透明性”“新闻生产后的回应性”三个阶段的透明性具体操作步骤与方法进行了归纳 (转引自夏倩芳,王艳,2016)。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新闻透明性包括从生产前到生产中再到生产后四个方面:一是新闻媒体与生产者身份的透明,二是新闻生产过程的透明,三是新闻文本的透明,包括提供消息来源的信息,报道的附加材料、信源材料的链接等,四是受众评论的透明。
(三)新媒体语境下的新闻叙事
有学者论述了新媒体语境下的新闻叙事的总体特征:互动式、互文式、超文本、非线性和沉浸式(聂志腾,2012;王佳航,2016;姚静,2016;彭柳,2017;王强,2017;朱瑞娟,2017)。有学者阐释了叙事主体的变迁,即由单一的媒体工作者(即记者、编辑)到多元的公众+媒体工作者(俞晶晶,2011;刘凤园,2013)。有学者分析了叙事视角的变迁,即由全知叙事视角到多重式人物限知视角,由外视角到内视角(黄雨水,顾良达,2012;刘凤园,2013)。有学者阐述了叙事手段的变迁,即由单一符号手段到多种符号手段,如由以前的或文字、或图片、或视频、或音频等表达手段到现在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表达手段的全覆盖(黄雨水,顾良达,2012;刘凤园,2013)。
综上所述,对公民新闻、透明性、新媒体语境下的新闻叙事三个方面进行研究的文献虽然不少,但却未有文献对公民新闻的透明性进行论述,更没有文献对公民新闻的叙事透明性进行论述。
二
叙述者的透明:
{[(叙述者=聚焦者=行为者-事件)]}
任何符号叙事对于客观现实来说都是一道屏障。因此,一般来说,人们对事件的符号建构的人数与工序的多少,决定了受众对事件的符号解码节点的多少与繁琐程度,这会对新闻的透明性产生较大影响。
对事件的叙述,其中至少涉及三种角色:一是行为者(用()表示),即事件当事人,因为他们的言行,事件得以发展。因此行为者又可称为亲历者。二是聚焦者(用[]表示),即事件见证者。因为有了他们的见证,有的事件才不至于结束之时便烟消云散,才有可能被人们讲述;有的事件才得以被求证。三是叙述者(用{}表示),指讲述事件并形成文本的人,因为他的讲述,故事才能在受众中得以传播。根据这三种角色的功能,叙事文本的产生层次是:{叙述者[聚焦者(行为者-事件)]}。
在传统媒体的新闻实践中,除非记者碰巧在事发现场或者事件正巧发生在自己身上(如记者被打等),或是策划新闻,不然记者很难成为事件的见证者,更不用说亲历者(除记者被打、暗访之外)。一般情况之下,作为新闻生产者,记者充其量只能充当转述者(用【】表示),即转述“叙述者”的文本,甚至可能是二手、三手、四手转述者,如“美国一水兵南海失踪所属舰艇曾进中建岛12海里”(赵衍龙,2017)这则对失踪事件报道的新闻,行动者是失踪士兵,聚焦者是“斯特塞姆”军舰的人员,他们把失踪事件报告给美国海军,海军通过声明叙述事件。美国广播公司转述了美国海军的叙述,而中国环球网再转述美国广播公司的报道:【环球网-美国广播公司报道-{美国海军方面称[“斯特塞姆”军舰人员汇报(失踪水兵-失踪)]}】 。
众所周知,每个人都会带有语言文化、价值观念等各个方面的烙印,这些烙印就像一面面变形程度不一的镜子,每个人都是通过这些镜子来对事件进行观察、审视和叙述。因此,在新闻报道中,在受众与事件之间,插入的角色愈多,意味着在事件与受众之间插入的镜子愈多,模糊、变形的程度可能也就愈大,透明程度也就愈发降低。正是由于对事件的叙述,多一个人转述,便多一层障碍,因此法院要求证人必须是“对案件事实有亲身感受”(江伟,2004)。“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即法庭证言必须是陈述自己的所见所闻,而不是转述别人的所见所闻。
互联网、社交媒体和手机移动端的结合使得全民变成记者。人们随时随地在微博、微信等平台便捷地叙述自己所经历或所见证的事件。因为不需借助专业媒体这一中介发布新闻,公民作为亲历者即行为者与见证者即聚焦者便可直接对受众发布新闻,也就成了叙述者,因此出现了众多的叙述者、聚焦者与行为者三者合一的新闻,即{[(叙述者=聚焦者=行为者-事件)]},如微博网友@郑一诺er所发表的微博 “用我血的教训说说杭州、云南、绵阳等地泛滥的福寿螺”(海峡都市报,2017年 8月4日),这篇微博的博主既是行为者,也是聚焦者,还是叙述者。
这种三种身份集于一身的新闻让受众直接抵达和触摸行为者,听他们直接讲述事件。当然,公民新闻还有不少见证者即聚焦者与叙述者二合一的新闻,即{[叙述者=聚焦者(行为者-事件)]}。
因为叙述者是行为者或见证者,因此,公民新闻的叙事视角一般采取第一人称内视角和第一人称外视角。
综上,读者对专业新闻叙事的解码层次与过程图示如下:
读者对公民新闻叙事的解码层次与过程图示如下:
三
叙事声音的透明:零度控制
叙事声音是叙述者在事件叙述中所传达的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意在引导或影响受众对人物和事件的理解和反应。叙事声音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叙述者自己的声音,二是文本中其他人物的声音。
在追求客观的专业新闻实践中,由于叙述者一般不是行为者,也不一定是目击者,因此,新闻常会转述包括行为者、目击者以及相关方,甚至其他媒体的话语。在这些话语引用中,有的是自由直接引语、直接引语,有的是自由间接引语、间接引语,还有的是言语行为的叙述体,即被遮覆的引语。引语的形式不同,叙述者的干涉程度也不一样,具体如下(Leech & Short,1981:324,转引自申丹,1991):
叙述者对相关人物话语不同程度的干涉,意味着不同程度的透明度。在所有形式的引语中,自由直接引语透明度最高,言语行为的叙述体透明度最低。当然,这里引语干涉与透明程度的高低,都只是就被引用的语句即呈现的引语而言。
事实上,在专业新闻中还有两种形式的引语,未在上图得到呈现:一是叙述组织机构的全部文件与组织机构领导人的全部讲话,如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7年9月1日)。这种形式的话语可认为完全未受到转发者的控制(除了决定是否转发这一点之外),是完全的透明。二是一些人物话语因为过滤与筛选等控制策略而消失于新闻文本之中。相比言语行为的叙述体即“被遮覆的引语”而言,被过滤掉与被筛选的话语,即“消失的话语”,所受到的干涉与控制程度更深,因为它完全被投入到黑暗之中,毫无透明性可言。
总之,就整个专业新闻的文本生产过程与语境来说,首先通过“隐没”与“呈现”两种策略来控制新闻人物的话语是否出现在文本中,即导致两种结果的引语:消失的引语和呈现的引语。其次通过引导词、时态变化、言语特色改变这些显在策略来控制“呈现的引语”的不同形式。最后通过位置安排、引语长短与引用次数等潜在策略来达到调节人物声音大小,通过话轮转换来达到怼回某些人物话语并进而达到消弭某些声音等效果。
然而,公民新闻(包括各组织机构通过自媒体直接发布的官方新闻),因为没有中介的作用,他们的声音既未被转述,也未被过滤(敏感话题除外),受众看到的便是相关人物未被编辑的原滋原味的话语,文本近乎透明。因此,更准确更完全的新闻事件的叙述的受控制程度与文本的透明程度可图示如下:
四
叙事时空的透明:镜像化场景
无论是在公民新闻中,还是在专业新闻中,人们总是更青睐于以视频形式呈现新闻。另外,公民新闻即便不采纳视频新闻,但一般也会采取多幅图片主导或辅助报道。相比文字符号,视频或图片中的视觉符号更为透明,更能让人真切地触摸到新闻事件。视频或图片新闻的高透明性源于以下几点:
第一,从符号来说,视觉符号具有较强的象似性。
美国著名符号学家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根据符号与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将符号分为象似符号(icon,有的翻译为肖似符号,符号与所指对象具有相似性)、指示符号(index,符号与所指对象具有存在性关系)、象征符号(symbol,符号与所指对象具有任意性)三种。学者根据相似性的大小,又将象似符号分为映象象似、拟象象似、隐喻象似、转喻象似等四种符号,图示如下:
显然,从相似性的强弱来说,象似符号的视频与所指对象具有极强的相似,其次依次是照片、图画、图表、隐喻与转喻符号。
第二,从事件来说,视频、图片使得新闻叙事时空场景化。
大多数新闻是对事件的叙述。因此新闻叙事存在着两个时间:故事时间和叙事时间。故事时间与叙事时间之间的关系存在着四种情况(罗钢,1994):
省略:与故事时间相比,叙事时间为零。
概要:故事时间长于叙事时间。
场景:故事时间等于叙事时间。
停顿:叙事时间长于故事时间。
一般来说,只有当事件发展本身只表现为对话时,并且用文字对对话进行实录时,这时叙事时间才会等于故事时间。事件其他类型的发展阶段用文字叙述很难真正做到场景,它们在叙事里或被省略,或被概括。如在2017年8月31日的“产妇跳楼事件”中,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的声明是:
2017年08月31日上午10时许,产妇进入待产室。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榆林一院,2017)。
这段短短的话语概述了将近30个小时的事件,叙事时空大大被压缩。省略或概括无疑消除了一些信息。
而未被删除或未被处理的视频、图片展现的都是当时真实时空场景。这种既未加快又未放慢的场景,相比省略、概要来说,无疑更接近事件本身,如“产妇跳楼事件”,当整个视频被发布之后,有不少受众对医院的下跪解读提出了质疑,认可家属的“因疼痛难忍而蹲跪”的解释框架。
第三,从意义来说,原生态的视频与图片所呈现的场景的解释框架未被锚定。
当认知事件场景时,人们倾向于根据自身立场、生活经历、文化原型等等因素对事件场景进行辨认与分门别类,形成自认为正确、合理的解释框架,进而进行叙述,即文字叙述锚定了事件场景的意义,因而往往具有一定的立场与倾向,如上述“产妇跳楼事件”,在医院的第二次声明中虽然公布了“孕妇两次下跪”的场景截图,但由于医院的文字叙述把这一场景锚定为“孕妇向家属跪求剖宫产”的解释框架,从而让许多受众信以为真。事实上,孕妇跪在地上的场景,家属讲述的是因疼痛难忍而跪下休息、缓解,而医院叙述的是跪求家属同意剖宫产。
若非故意做假,与文字叙述相比,视频、图片叙述因其呈现的事件场景的含义未被解释框架固化,受众认知不会被引导,故而这种未被框架化的事件场景更接近现实事件本身,也就更具透明性。
综上所述,若非故意做假,视频与图片比文字具有更高的透明性。因此在有争议的事件中,人们往往最倾向于视频、其次是图片来作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五
叙述的不可靠和受众的理性判断
“新闻客观性”的基本思想是对事实进行准确、中立的报道。因为人、财、物等原因,记者在报道大多数事件时很难身处事发现场,又没时间且不具备专业的侦察能力,只能事后报道事件当事人、目击者、相关部门的叙述,正因如此,在2017年12月20日日本法庭审判书还原事件真相之前,尽管媒体对“江歌案”进行了众多报道,也无法还原事件真相。因此,在专业新闻一统天下的时代,客观性实质上变成了让受众抵达事件相关人物及其叙述的策略。受众只能通过记者对各种叙述的叙述去抵达事件本身。这一追寻事件的过程可图示如下:
而对于公民新闻来说,透明性是与生俱来的,因为受众听到的是各种人物的直接叙述,而不是受到记者控制的叙述,甚至直接看到事发场景的镜像。从而真正做到了:将事实叙述出来, 结论由读者来做(陈力丹,王亦高,2006)。受众通过各种人物的直接叙述或事件镜像直抵事件,这一过程可图示如下:
但公民新闻的透明性促成了其必然采取第一人称故事内叙事视角与第一人称故事外叙事视角,即行为者或见证者作为聚焦者和叙述者。这种叙述视角无疑导致了叙述的不可靠:一是叙述话语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立场偏向,二是只报道己方的一面之词。这种不可靠源于两点原因:第一,作为事件利益方,公民新闻的生产者自然会无意或有意地遮蔽一些事实,突出一些事实,甚至歪曲一些事实,如“产妇跳楼事件”中榆林一院的情况说明,正如“江歌案”中陈世峰和刘鑫的证词。第二,作为没有采访权的公民记者,他们只能报道他们目力所及,视野的有限难免会遮蔽一些事实,从而做出不客观的解释,得出不公正的结论。
而专业新闻叙事,记者因为不涉及利益纠葛,且具有采访权,被认为能够做到真实、客观、公正、全面,能够采取具有可靠性的第三人称的全知叙事视角。但正如对客观性原则的批判,记者虽然能够跳脱事件之外,但不可能完全做到客观,因为正如曼罗夫所指出, 没有人能在转述有关事件的事实时, 能够全然公平且客观地看待这些事实(彭家发,1994:72)。
相比之下,在新媒体语境中,公民新闻的叙述的不可靠这一劣势反而转化为优势:第一,因为受众会本能地对公民新闻的真实性存有疑虑,他们会自动地根据叙述者对事件卷入程度而对所述事件的真假与偏颇进行判断。在这种存疑的情境下,受众往往会根据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深入挖掘论证。正是这种对真相的挖掘论证,导致在“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中录制了整个事件经过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被上传到网站,也导致了作为见证者的网民自发地在网上发帖控诉女司机的各种劣迹,如“疑似涉事女司机4年前不文明驾驶行为”和某微信公众号所搜集整理的女司机的劣迹。正是由于网民的参与,导致事件经过了从指责男方到指责女方的舆论反转过程。这一事件过程足以说明:只要事件足够透明(事件完整是透明应有之义),受众便有足够的智慧和理性进行合理的判断。
第二,在自媒体时代,透明的公民新闻虽然会导致叙述的不可靠,但在存在双方对峙的事件中,如果一方在互联网上因偏向自己而歪曲事实时,另一方或不赞成的一方一般都会及时进行回应以澄清事实,甚至会有受众对事件进行背景式材料挖掘,以帮助人们对事件进行判断。这足以弥补公民新闻的视线局限和消除其立场倾向的不利影响。
因此,虽然更具透明性的公民新闻叙述具有不可靠性,但它并不比专业新闻更影响人们的理性判断。因为专业新闻不着痕迹地利用平衡而偏向另一方,且又素有“客观、真实”招牌,可能更容易让受众相信事实是经过多方核实,文本所呈现出来的就是真相,从而在消费事件的同时消费其中的价值观念。
总之,在新媒体语境下,新闻叙事及其声音越透明,便越能激发受众核实事实,订正错误,事情真相也便越发清晰。
六
讨论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公民新闻的透明性叙事的不可靠未必一定会被人所认知,原因有:一、在现实社会的场域中,具有不同政治、文化资本的公民新闻因其裹挟的资本分量的不同,造成的影响也不同,如“产妇跳楼事件”,产妇丈夫与榆林一院因在现实中实力悬殊,导致各自的事件叙述得到的认可度不同。二、事件的见证者因利益、时间、麻烦等种种原因,造成未必有公正之心,如果其中的一个关键见证者不主动参与通过公民新闻叙述事件,准确的事实便难以昭白天下。相比之下,专业媒体可能拥有更多资源逼迫这些关键见证者面对和叙述事件,如“产妇跳楼事件”主治医生和相关护士在众声喧哗的公民新闻阶段一直未直面叙述,直至专业媒体介入。
不过,在互联网尤其是自媒体出现之后的现实社会,许多事件真相的最后揭露,的确是由公民新闻的透明性叙事所推动。
本文系简写版,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19年第5期。
封面图片来自网络
本期执编 / 彤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