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企员工,在外企从事文秘工作已有五年之久。我于2017年年底辞职并开始投入紧张的军队文职考试备考。当时单位的同事非常不理解我的抉择,那么,到底是什么打动了我的心,让我毅然决然的辞去大家所羡慕的外企文秘工作呢?下面我就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切身感想。
(注*我于2018年顺利通过军队文职考试,走向我所向往已久的工作岗位)
一、我所认知的军队文职发展历程
1.文职制度雏形时期
我军的文职人员制度雏形最早始于建国初期。1954年12月中央军委举行扩大会议,把部分行政、物资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等岗位的6.2万名现役干部改为工薪制职员,将编制序列内的36种职务改为无军籍职员,办理转业手续,留在原岗位上工作。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次使用非现役人员的有益尝试。
2.文职干部过渡时期
1988年全军恢复军衔制,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将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以及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的内部服务干部、部分行政事务干部、生活保障干部,编制为文职干部。文职干部保留军籍,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相同,但文职干部不授军衔,不予发放服装。1992年,中央军委出台《军队文职干部正式条例》,恢复向全军十几万文职干部发放军装佩戴文职人员符号。
3.文职制度正式建立时期
2005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工作岗位为:教学、科研、工程、卫生、文体、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及部分管理事务和服务保障等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从地方招聘,不列入军队编制,不穿军装,从事非作战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军文职人员制度正式建立。
4.文职制度发展完善时期
2012年8月,中央军委颁布《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对文职人员的身份、管理、等级、聘用做出了具体规定。2013年总政治部下发通知,全军文职人员实行统一招聘考试,进一步完善了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制度机制。
5.文职制度成熟时期及未来展望
2017年11月10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对军队文职人员做出新的定位,同时赋予更高的任务使命。标志着我军文职人员制度正日益走向成熟。
随着我军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不断推进,将有大量的军人员退出现役,尤其是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将由文职人员来替代,文职人员成为了军队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知,未来文职人员将在部队建设和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我所了解的军队文职待遇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主要待遇如下:
1.工资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2.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文职人员可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3.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
4.福利抚恤
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军队对文职人员给予医疗补助。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所知道的军队文职招聘条件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且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等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报考护理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学历学位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明确。
3.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四、让我心动的军队文职考试
我的丈夫是一名现役军人,在某野战部队担任副团级职务。作为一名随军家属,多年来一直跟随丈夫转辗各地,军人的风采、军旅生活的点点滴滴,深深的吸引着我、打动着我,也更加感动着我,我敬仰和羡慕军人的军旅生活,能够成为军旅一员也成为我由来已久的夙愿。
随着2017年11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最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出台,让我看到了希望。与此同时,我便开始了解和研究军队文职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并进入军队文职考试的备考之中。我认为,尽管军队文职人员没有军籍,但是能够成为军队聘用的社会人才、能与丈夫举案齐眉、共商军队建设、壮我军威而感到无尚荣光,也算了却我由来已久成为军队一员的心愿。加之军队文职人员的福利待遇、发展空间与发展前景也深深的吸引了我、打动了我,成为我辞去外企工作的动力。我对于我的选择无怨无悔,我坚信我今天的正确抉择,也更加坚信我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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