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扬州交警近日将推出一项交通管理新举措,即给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外卖小哥”戴上“紧箍咒”,对“外卖小哥”采取“交通违法1次,停工1天”等处罚措施。此消息一出,迅即引发人们热议,在不少人对此叫好的同时,青锋认为有必要提醒有关部门,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
有关报道显示,扬州市推出这项针对“外卖小哥”交通违法的措施,有一定的原因。据称,在扬州市江都北路,近日有一“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因为边看手机便骑行电动车,撞上一正在散步的市民,导致市民死亡。引发扬州警方决定从自6月起开展对外卖送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行动。该行动明确,在处理“外卖小哥”交通违法时,交警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处理的同时,将骑手违法信息推送给外卖企业,企业根据信息对骑手实施四级叠加处罚。即“首次交通违法后将停止其接单1天;累计交通违法2次后将停止其接单2天……”如此类推。并对“交通肇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外卖骑手,企业将立即辞退,不再录用”。
类似的交通处罚,之前在南京也曾实施。有报道表明,南京交警部门从2019年1月起,就对二次违法的外卖骑手增加了处罚手段。除了依法给予罚款外,强制停单、组织交通违法“外卖小哥”接受集中学习,并对违法次数较多的“外卖小哥”,由交警部门将名单通报各外卖平台,对违法行为多的骑手进行全行业禁止准入。几个月来,这些措施的实施结果表明,“外卖小哥”交通违法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仅仅第一季度,南京市“外卖小哥”因交通违法被处罚的就达2853人次,其中389人则属于二次违法。
“外卖小哥”交通违法,实际上有多重因素,一是其职业的特殊性,其收入靠接单多少而给付,让一些人为收益而走险。二是外卖企业没有在内部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主动承担起维护交通安全的责任,导致“外卖小哥”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不强。因而,仅靠交警部门采取上述措施,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外卖小哥”交通违法行为。
独立时评人青锋不否认扬州、南京等交警部门采取措施,改变“外卖小哥”交通违法的初心,更不否认他们为交通管理付出的心血,但任何一个新的措施出台,首先应该考虑是否符合现有法律法规。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等的道路通行都做了明确规定,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有详细的标准和处罚办法。细看这两项法规,其中并没有明确交警部门可以要求有关企业对交通违法人或者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硬性处罚。根据“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原则,上述针对“外卖小哥”交通违法将被停工的处罚是否有些不妥?
注:题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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