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德国发生了一件堪称史上最荒谬的事:一人想吃人肉,一人自愿被食用。事后,凶手还说:人肉比猪肉还香!那这是怎么回事呢?凶手叫魔阿明·梅韦斯,出生于德国莱茵河谷一个普通的家庭。在他幼年时,父亲离家出走,再无音讯,靠母亲微薄的工资拉扯大。
可能是因为缺少父爱吧,梅韦斯心里变得极度扭曲,自小便有一个恐怖的想法:要将某人碎尸然后煮熟吃掉!所以,在他读书期间,脑袋里幻想的不是如何取得好成绩,而是如何吃人的情形,被吃的对象也都是自己的同班同学。成年后,梅韦斯在一家软件公司担任电脑技师。
当然了,梅韦斯也知道自己想吃人肉的想法不为世人所能容忍。所以在外人面前,他极度控制着自己的冲动,伪装好自己的欲望。可是,当母亲去世后,梅韦斯完全压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恶魔”,吃人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没过多久,他开始实施自己图谋已久的吃人肉计划。
要想吃到人肉,杀人可以说是唯一途径。然而,梅韦斯怕自己的罪行被曝光后,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为了能减少刑期,他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在网上寻找志愿者,寻找自愿被吃的人!这样的话,既能满足自己吃到人肉,又能在事发后让自己的罪行轻点。
可能有人会说了,这世上哪有人会自愿被人吃掉的。你别说,还真有,而且一大把。当梅韦斯在网上发布招募志愿者的信息后不久,就有近300人先后与其取得联系,并表示自己愿意被梅韦斯吃掉。不过,虽说有这么多的志愿者,但大多数都没有成功,为什么呢?
因为有些志愿者在梅韦斯即将动手时,突然说不愿意被吃掉;有些志愿者长得太胖、太瘦或者粗鲁无比,不符合梅韦斯的要求,被淘汰了,理由是会影响胃口。后来,经过长时间的挑选,梅韦斯终于找到了自己心仪的“食物”——来自柏林的布兰德·朱尔根,性别男。
朱尔根43岁,身材修长,体格健壮,职业是知名企业西门子公司的一位芯片设计师,也是一名同性恋,内心异常渴望有人吃掉自己。所以,当他在网上看到梅韦斯发布招募志愿者的消息时,立即与梅韦斯互通数千封电子邮件,表明自己自愿被食用,并讨论该如何被他吃掉。
几个月后,朱尔根变卖三菱越野车和其他名贵物品并立下遗嘱,然后对同居多年的男友莱恩抛下一句“我有些个人事务要处理”,赴约去了。到梅韦斯家后,两人只经过简短的交流,便开始实施行动。梅韦斯先拿出20多粒安眠药让朱尔根吞下,接着给他灌下大半瓶杜松子酒。
然后,梅韦斯带着昏昏欲睡的朱尔根来到厨房,将其命根子切下烹煮一番,两人分吃了它。由于朱尔根流了很多血,所以他在吃完自己的命根子后还去洗了个澡,并对下体进行了止血。而梅韦斯则悠闲地躺在沙发上拿起一本小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还不时地扭头看来看朱尔根。
等朱尔根完全陷入沉睡后,梅韦斯用刀将其活活捅死,将尸体肢解,尸块及内脏部分放入冰箱冷藏室,部分难吃的肉块及骨头则被埋入屋后花园内。当然了,整个杀人食人的过程,也都被梅韦斯拍了下来。此后的10个月里,他每天都要吃一份人肉,有时还将朱尔根的臂骨烤焦、磨成粉,掺进面粉里做成食品。
而且,梅韦斯吃人肉大餐还非常有仪式感:每次食用前,他都要摆出家中最精致的餐具并在餐桌上点燃多根蜡烛,然后一边喝着南非红葡萄酒,一边将肉沾着橄榄油和姜汁吃下去。凶手梅韦斯还说:“每多吃一口,我对朱尔根的记忆也就更加深刻一层。说实话,人肉比猪肉还香!”
10个月后,朱尔根的尸体快被吃完了,于是梅韦斯继续在网上寻找志愿者。其中有一名“假”志愿者在详细了解了他的吃人肉行为后,觉得事态非常严重,便打电话报警,就这样,梅韦斯被警方逮捕了。不过,鉴于朱尔根是自愿被食用的,所以梅韦斯最终被法院轻判了。
当然了,这件堪称史上最荒谬的事,还有一个很讽刺的后续:“食人魔”梅韦斯在监狱里经过一番改造后,竟然成了一名素食主义者。他还在监狱中写一本回忆录,详述自己的吃人生涯。(喜欢的话多多关注,多多点赞,多多收藏,转发和评论,谢谢!本人其他文章也很精彩,欢迎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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