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国近代史,就仿佛揭开国人心里的伤疤,事实上,中国近代史可谓是一段中国“受辱史”,而这屈辱的开端,就在于鸦片战争败后的被迫签下的第一份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自此就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大清在这几十年中签下了数十个不平等条约。
而像这些不平等条约中,有许多是当时摇摇欲坠的晚清所无法承担的,为此他们采用了“分期还款”的方式。那么,大家一定想问,那些晚清没能还清的不平等条约,到了民国怎么样了呢?
事实上,民国成立后,对于清政府遗留的赔款问题选择了全盘接收。民国从1912年算起到1949年共计延续了37年,这期间民国除了承认了清朝的不平等条约,同时还签订了一些新的条约。
在近代史中,《辛丑条约》绝对是抹不去的一环,因为这个条约,晚清彻底进入了半殖民半封建社会,而在晚清签订的诸多条约中,《辛丑条约》也是赔款最多、对国人伤害最深的。
《辛丑条约》中规定了清政府需要偿还各国4亿5千万两白银,按照年息4%的利率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9亿8千万两白银。
到了清政府灭亡之时,民国颁布了《告友邦书》承认了列强在华的不平等条约有效,于是背负起了巨额的债务。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国战败,奥匈帝国解体,中国有着战胜国的身份,于是停止了对德奥两国的赔款。之后俄国发生十月革命,中国也因此停止了对俄国的赔款。
到了1920年之后英美等国陆续宣布退还赔款。1927年国民政府北伐成功,好不容易人们以为有机会能推掉头顶上的一座大山,但这时的国民政府做法却令人难以置信——他们从北洋政府中接手了所有外债。
1931年日本悍然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占领了我国整个东北地区,而民国政府依然在兢兢业业的进行着赔款事业。
到了1937年,日本再次发动七七事变全面侵华,民国政府依然足额的支付着庚子赔款。直到1938年底,中国沿海城市全部沦陷于日寇之手,关税彻底被日军掌握,国民政府才宣布停止了对日本的赔款事宜。
至此中国共计支付了6.64亿两白银,如果扣除英美等国所谓的退款,一共赔偿了5.76亿两。
事情还不算完,抗战胜利后至1949年,民国政府为了得到美国以及苏联的军事力量支持,坚决在不平等条约这条死路上走到底。
最严重的是在1946年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条约中规定中国领土全面向美国开放,这实际上是美国意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将中国变为美国的殖民地。因此使得中国的主权和经济利益受到了严重的的损害。
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全面废除了所有的不平等条约,自此除掉上百年来的帝国主义掠夺,恢复中国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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