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讯(记者白丽)“家离地铁3公里,每天步行去地铁站通勤非常麻烦,于是买了一辆电动滑板车代步,结果乘坐地铁安检时被拒绝进站……”日前,市民李先生在城市留言板投诉此事。
对此,武汉地铁集团回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第四条、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止携带自行车(体积、长度符合要求的折叠自行车除外)、电动自行车、运货平板车以及标称容量之和超过20000mAh的充电宝、锂电池等。目前市面上的一些“电动平衡车”“折叠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及其车上的蓄电池符合《目录》中禁带物品的描述,故禁止携带此类物品进站乘车。
记者检索网购网站发现,不少出售电动滑板车的商家都在显著位置标明了滑板车的可续航里程达到了二三十公里,最高时速可达18公里。同样一款电动车产品最高时速也仅有20公里,可续航30至40公里。电动滑板车部分指标直追电动车,如在地铁车站内行驶,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近年来锂电池自燃等事件在国内外时有发生,地铁作为大运量的密闭空间,一旦失火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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