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斌 国家医疗保障局4月11日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一旦查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情况,可以处损失金额的至少两倍罚款。
据悉,征求意见稿中所称医疗保障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专项基金。此外,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依照条例来执行。
新华社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拟明确国家医保局建立飞行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国务院医疗保障局建立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国家医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范围内的飞行检查。省级医保局实施各自省份内的飞行检查。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医保基金监管对象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定点的医药机构(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医师药师以及个人。
个人参保者或者医疗救助的对象也是监管对象之一。当他们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就诊、购药时,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就诊、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不得将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出租(借)给他人;不得伪造;不得伪造变造证明材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专门列出一条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教唆、利诱、胁迫、帮助他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稿中,出现“组织、教唆他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况,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除了退回基金外,还可以并处五倍罚款。
造成基金损失最低可以并处2倍罚款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医保部门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可以做出的处罚措施有6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责令经办机构中止或解除医(药)师服务资格、责令经办机构中止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移送有关行政部门。
这意味着,对于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一旦出现医保基金损失,医保部门的罚款数额奖至少是违法数额的两倍。
比如,征求意见稿中举例,“医药服务行为真实存在,但申报项目、金额和真实服务行为不相符,差别不大”,这属于情节轻微。对于这类情况,医保部门可以给予警示约谈,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除了责令退回钱款,可以并处违法数额2倍罚款。
除了2倍罚款,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3倍罚款、4倍罚款和5倍罚款的具体情况,分别对应“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比如,“医药服务行为部分真实,但所申报数量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属于情节较重,可以罚款3倍;
“定点医药机构向医保部门隐瞒不报信息2次及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可以罚款4倍;
“组织、教唆他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的情况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以罚款5倍。
伪造票据、病历、处方直接罚款5倍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专列一条规定,参保人员及医疗救助对象将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出租(借)给他人或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暂停其联网结算待遇不超过12个月,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此外,还有一条拟规定,参保人员及医疗救助对象伪造变造票据、处方、病历等证明材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暂停其联网结算待遇不超过12个月,并处违法数额五倍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