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战争中。国民党,我党,以及日本人的对待战俘,是三个截然不同的态度,日本人对待战俘就是严刑逼供,实在不行就把他杀了。而国民党因为抓不到战俘,所以他也就没有这方面的担忧,我军一般都是很宽容的对待战俘,甚至对待战俘的待遇,比自己军人的待遇还要好。那么在现代战争中,又是如何对待敌人战俘的呢?
先说一个例子,乌克兰战区,乌克兰军队和俄罗斯军队对待普通战俘的态度,都是有伤的要先给疗伤,没伤的一边呆着先吃点饭,晚会儿和伤兵一起去医院检查身体,被俘虏人员健康证明上先签个字,然后就被安全部门提审,只要回答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士兵编号,在战俘的注册表上签个字,需要的话,给你个手机也可以向家人报个平安,这就完事儿了,如果你在战争期间没有犯下什么反人道罪行,接下来就是交换战俘,然后就可以回家。
那如果是军官战俘那就不一样了,什么都会细致一点,全看军衔高低,什么兵种?其实现在比较文明的军队遇到这种情况,第1个就是先确定是不是诈降,然后解除武装搜身检查,排除危险,如果是在占领过程中,那就就地转交后方,如果还在追击,不方便带俘虏前进,那就派专门的人来进行看一下,直接往后送,或者移交后续部队。
送到后方会有专门的战俘营看押,由情报部门进行审讯,战争结束之后可以交换交换战俘,我们在朝鲜战场上也俘虏过大量的联军士兵,基本上都是走这个流程,但是有的战俘没死在志愿军手里,反而死在了交换过程中的美军空袭,也有战役志愿军打穿插的时候,俘虏过被联军丢弃的重伤员,但是在穿插过程中很明显是不能带着俘虏走的,也没有条件后送,干脆进行了最基本的治疗留在原地。至于他们能不能等到后续部队的接收,就全看他们自己造化了。
比如说5次战役之后,我军从三七线撤离到三八线,会把不方便带走的伤员留在原地,让他们自己人收容,有的韩国俘虏也会交给朝鲜人民军,甚至直接编入了人民军进行作战。
只有特殊情况,在1985年,43军侦察大队在深入敌后之后,进行了抓捕舌头的任务,击毙越南军队5人,生擒了两个人准备撤离,被敌人大部队发掘,进行炮火阻拦,并且对我军的侦察部队进行追击。这个时候一个俘虏趁机大喊,准备逃跑,情急之下侦察兵只能用匕首当场捅死。然后带着另一个俘虏迅速撤离。准备移交俘虏的时候,这个俘虏又准备趁机逃跑,一下跑出几十米,抓捕已经来不及了,只能乱枪将其击毙。
这次行动虽然没有抓到舌头,但是击毙了越南军队几个人,打伤了十几个人,自己没受伤还能安全撤回,不能算是完全成功,但起码没吃亏,捡了点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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