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秘密图书馆:一部另类文明史》,作者:[英]奥利弗·特尔,译者:柳建树,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阿瑟·伊格内修斯·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Ignatius Conan Doyle)以作家身份闻名,但其实他的成就多种多样。他是一个热心的板球运动员,曾为马里波恩板球俱乐部(Marylebone Cricket Club,简称MCC)参加了十场比赛。他板球职业生涯的亮点无疑是一次一流的让对方出局,而这个击球手不是别人,正是板球传奇W.G.格雷斯。他早期的小说之一帮助创造了“玛丽·西莱斯特”号(Mary Celeste)相关的现代悬疑故事。1884年他匿名虚构了一份关于这艘船的“声明”,结果很多报纸将其当作了事实。他写过科幻小说、恐怖故事和历史小说。他的法律倡导促成了英国刑事上诉法院的成立。他甚至试图用他那最著名的文学人物所采用的逻辑归纳法(严格来说并不是推论法),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开膛手杰克案(Jack the Ripper)。
但是所有这些成就都被他那流传最久的作品人物掩盖了——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如马丁·布思(Martin Booth)在他关于柯南·道尔创作的书《医生与侦探》(The Doctor and the Detective)中所说,作为史上最知名的虚构人物之一,福尔摩斯与维多利亚女王一样有名,且比大多数政客更为有名。的确,对于许多读者和粉丝而言,福尔摩斯显得比真人更真。当柯南·道尔在1893年的一个短篇小说中杀死福尔摩斯时,一位读者写信给他说:“你个畜生!”两万人取消了订阅连载福尔摩斯故事的《河滨杂志》(The Strand)。甚至有传言说,人们戴着黑色的袖章走上伦敦街头,为这位侦探哀悼。十年之后,在大众的要求下,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复活了。
大多数人可能会争辩说,在福尔摩斯的“正典”(canon)中,早期的两本是最重要的:《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1887)是这位侦探有史以来第一次登场,而《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冒险》是让福尔摩斯的名字家喻户晓的短篇小说集。但是还有第三本书可以说比这两者都重要。写下这个故事,就意味着作者还要写这位侦探的其他探险——包括《巴斯克维尔的猎犬》(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和其他所有短篇小说。如果没有《四签名》(The Sign of the Four,1890)这本书,那么这位侦探可能只登场一次,而《血字的研究》可能是他唯一的案子。
《血字的研究》是道尔在短短三个星期内写完的。那时他正在朴次茅斯艰难地开着一个诊所。
第一部夏洛克·福尔摩斯小说只是不温不火。《血字的研究》被许多出版商拒绝之后,最终发表在《比顿圣诞年刊》(Beeton’s Christmas Annual)(根据比顿夫人——就是那本烹调和家庭管理书的作者——的丈夫命名)。销量还算可以,但实话实说,这部小说没能席卷出版界。
如果不是因为《血字的研究》的一个有影响力的崇拜者以及他和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的一顿及时的晚宴,事情也许就到此为止了。这个曾经读过并喜欢第一部福尔摩斯小说的人是约瑟夫·斯托达特(Joseph Stoddart),即《利平科特月刊》的编辑。在1889年的晚宴中,他说服了道尔写这位侦探的第二部小说。同时在场的王尔德也同意为这本杂志写一本小说——他唯一的小说《道连·格雷的画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四签名》引起了《河滨杂志》编辑的注意,他认为这位侦探适合成为系列短篇小说的主角,而接下来的故事——如我们常说的那样——已经是众所周知的。
但是,当涉及夏洛克·福尔摩斯时,历史无疑已经成为神话。福尔摩斯戴着猎鹿帽的著名形象是短篇小说插图的产品。随着在《河滨杂志》上的连载,福尔摩斯轰动了世界。插画师西德尼·佩吉特(Sidney Paget)让福尔摩斯在去乡村别墅和小村庄调查时戴着猎鹿帽——在伦敦从来没有戴过——但大多数人认为这个侦探总是戴着这顶帽子去调查案件。
有趣的是,这位插画师可能是除柯南·道尔(Conan Doyle)之外,对这位大侦探的形象贡献最多的人,而他当初得到这份插图工作只是个意外。西德尼·佩吉特因为一个文书错误而成为福尔摩斯的插画师。出版商本来打算雇用他的弟弟沃尔特,但他们不经意间把这封信寄给了他。结果这成了文学插图界最大的意外之喜之一。
在1889年那场重要的文学晚宴上,柯南·道尔同意写一篇《血字的研究》的续作,王尔德构思了《道连·格雷的画像》,19世纪90年代的两位杰出人物相遇了。当然了,王尔德之后会因为戏剧而不是小说而更加出名,而最让他出名的还是他是奥斯卡·王尔德。
王尔德最初获得世界的瞩目是因为他实际上是第一批现代名人之一。他出名不是因为做了什么,而是因为他是谁。但他的剧本仍然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我们还能记得几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剧作家呢?王尔德最著名的戏剧《不可儿戏》(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在他1895年坠落并入狱前不久上演。
虽然王尔德无疑是同性恋(这个词出现的时候,差不多也是王尔德发现自己同性欲望的时候),但是他却是一个有两个儿子的已婚男人。他会为他们编造故事,收集在《快乐王子》(The Happy Prince and Other Tales)和《石榴屋》(A House of Pomegranates)里。他和妻子康斯坦丝·劳埃德(Constance Lloyd)于1884年结婚。王尔德早些时候追求佛洛伦斯· 巴尔科姆(Florence Balcombe),但她选择嫁给了亚伯拉罕·布莱姆·斯托克(Abraham Bram Stoker)——未来著名的《德拉库拉》的作者。
但是,王尔德后来开始了双重生活——那些喜欢《化身博士》(Dr Jekyll and Mr Hyde)的维多利亚时代人为之着迷的那种双重生活,其中包括了男妓、年轻的男性仰慕者,以及最著名的阿尔弗莱德·道格拉斯勋爵(Lord Alfred Douglas)。他用“不敢说出名字的爱”来形容自己与王尔德的相互吸引。这种双重生活在《不可儿戏》中以闹剧的方式表现出来,尽管当时的观众看不出戏剧来源于王尔德的生活。剧中有两位男性主角。杰克·沃辛(Jack Worthing)和阿尔杰农·蒙克里夫(Algernon Moncrieff)编造借口连续几天离开他们无聊的日常生活,以便在别处追求快乐。他们的表里不一最终被发现,正如1895年王尔德的双重生活很快就会缠住他一样。正是在同一年,《不可儿戏》迷住了伦敦的戏剧观众。
这出戏剧最知名的台词是两个字:“手袋?”(A handbag?)杰克·沃辛刚出生的时候,被放在手袋里留在伦敦维多利亚火车站。听说这点之后,布拉克内尔夫人说了这句台词。这句台词之所以出名,要归功于伊迪丝·埃文斯夫人(Dame Edith Evans)在一次著名的舞台制作中令人难忘的表演,也要归功于1952年的电影改编。2007年一本第一版的《不可儿戏》被捐赠给英国楠特威奇(Nantwich)的一家慈善商店。应景的是,它也被放在一个手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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