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本是一个热闹而又喜庆的节日,但这个年却让张女士很不好过,这与她在年前收到的一条消息有关,而这条消息关乎她赖以生存的工作。
年前遭裁员
“2月2号,那个时候已经快要过年了,却收到了公司同事‘年后不用再来上班了’的通知,没有正式的书面通知,没有原因,真的很想不过,为什么要裁掉我?”张女士对记者说,“我已经在圆通南岸东区分部工作了两年,自认也是兢兢业业,得到的却是这个结果,连原因都没有。”
张女士就职于圆通快递南岸东区分部,是宜宾华通速递的下属分包商。据张女士说,她是2016年7月入职到东区分部的,因家庭原因辞职过一次,2017年3月再次入职,直至2019年2月。
令人震惊的是,张女士一直未能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没有五险,工资是通过支付宝、微信和现金形式发放。
张女士提供的工资表复印件
“之前我们公司(南岸东区分部)的负责人从总公司(华通速递)拿过一份合同过来,但拿到劳动局去问,说这份合同不合法,就没有签,后来就一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了,也是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我去要1月份工资和询问被裁员的原因的时候,华通那边直接就说我不是他们的员工,让我拿劳动合同出来,真的是很无奈。”张女士对周刊君说。
张女士在东区分部的工作是文员,但有时候也会暂代驿站主管,张女士告诉周刊君,她带了很多个文员新人,在暂代驿站主管期间也是兢兢业业,有时候一个月只休息两天。
“1月份的工资我现在都没得到,我去华通速递找他们,他们一直不愿意见面,还报警说我妨碍公司经营。”张女士有些委屈。
回应:裁员属于正常调整
关于张女士的情况,华通速递又是如何回应的?周刊君来到了位于菜坝的华通速递公司,也就是圆通速递宜宾片区总部,华通速递相关负责人也对张女士被裁员的原因做了一些说明。
华通速递(圆通快递宜宾分公司总部)
“其实不是无故裁员,是岗位取消了,仅仅只是针对岗位而没有针对任何个人。南岸东区分部是属于我们的承包商,我们并没有直接进行管理,张女士也不属于是我们的员工,后来因为管理者经营不善,连员工的工资都发不了了,我们才收回来,并且还自己出钱给员工发了工资。”华通速递相关负责人对周刊君说。
据华通速递相关负责人介绍,华通速递是在2019年1月正式接管的东区分部,并对公司内部岗位及员工进行了调整,之前的驿站也转换为了承包制,所以取消了一部分管理人员的岗位,由于张女士在东区分部的驿站主管工作只是暂代,所以优先保留正职人员,裁员时就先裁掉了暂代主管的张女士。
据华通速递负责人称,公司接管东区分部的时间是1月份,对于原有人员都有3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将以华通速递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张女士是之前东区分部招进来的员工,与华通并无关系,属于承包商招工,正式的华通员工每一个我们都是签了劳动合同的,由于之前张女士并不接受公司裁员的决定,所以才导致1月份工资没有发放。”华通速递相关负责人说。
“张女士这个情况其实我们也理解,所以我们愿意付双月工资对张女士进行补偿,考虑到她需要一定的时间重新找工作,甚至她的一些其他要求我们都是可以和她协商的,这是华通所能做到的。”该负责人说。
张女士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但张女士所提出的7000元赔偿金以及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29846元赔偿确实不应该华通承担,应该是由和张女士建立劳动关系的东区分部承包商承担,张女士可以走法律途径,华通接受法律的处理结果。”华通速递相关负责人向周刊君解释道。
最终,张女士没有接受华通速递的补偿,并向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周刊君从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了解到,目前争议正在处理中,处于举证期。
劳动争议应该怎么办?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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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人物名字为化名
新三江周刊将对事件进行深度跟踪报道
并刊登于《新三江周刊》2019年2月21日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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