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汉中一网友举报:竹园阳光城一期项目开发商汉中市艺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房屋竣工验收手续未完善,配套设施不完备,未达到交房条件。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要求业主于2019年1月20日-1月21日期间收房,近60名业主以无《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
汉中一网友举报:竹园阳光城一期项目开发商汉中市艺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房屋竣工验收手续未完善,配套设施不完备,未达到交房条件。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要求业主于2019年1月20日-1月21日期间收房,近60名业主以无《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房屋面积实测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等为由向开发商递交拒收房通知书。
近日,南郑区政府对此事作出了回复。大河坎竹园阳光城又名竹园圣江悦小区位于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以南,由汉中市艺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艺邦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一期规划建筑面积约202000平方米,其中高层G1、G2、G3、H1、H2号楼共计25031.556平方米,2016年3月开工建设,已于2019年1月20日竣工验收。
按照相关规定,商品房交付的条件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消防验收合格、供排水设施齐全、通畅、供电设备纳入供电网络、有条件的小区完成天然气管道敷设并装表到户、门卫室及大门已建成、小区出入道路达到通行条件(分期交付的商品房应与外围有效隔离)、小区绿化按规划实施或正在实施并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
经查勘,该项目只进行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还未通过,也未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按照《汉中市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汉市住管发〔2016〕59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产主管部门下达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不得向购房人通知交房。根据该文件要求,区住建局已向艺邦公司下达了《书面警示函》,要求其停止交房,加快消防验收和小区设施的完善工作。按规定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后再通知购房人交房,并按合同约定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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