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下辖县,地处松花江中游北岸,取名于境内木兰达河,木兰
原于
满语“围场”之意。北以青峰岭与庆安县分界,东与通河县为邻,南与宾县隔江相望,西与巴彦县毗连。[1]木兰县总面积为3179平方公里,[1]2010年木兰县地区生产总值为38.8亿元,财政预算为2.18亿元。[2]2012年辖6镇2乡,84个村,总人口26.55万人。[3]
木兰县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小城镇示范点[4]、全国文化先进县[5]、全国50个农业生态县之一、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6]、国家商品粮生产基础县[7]、国家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8]有香磨山、骆驼峰、鸡冠山、白杨木水库等景区。木兰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花江中游北岸。自东经127°3′至128°18′,自北纬45°54′至46°36′,大体呈长方形,西以大黄泥河为界,与巴彦县毗连,东以二道河子为界,与通河县为邻,南以松花江为界与宾县相望,北以青峰岭与庆安县接壤。
辖域南北长77公里,东西宽60公里,总面积为3600平方公里.木兰县全境三面环山,大体呈北高南低的地势走向。北、东、西三面被低山及丘陵围绕着;中西部为地势较低的山间盆地,向西延伸到巴彦县境内。东北部盆地的低山区,是境内最高地势区,南部的沿江地带地势最低,地处五站乡王家屯附近的松花江滩地,海拔高程仅107米。
境内有大小山峰50座,小兴安岭余脉从东北入境,蒙古山脉从西入境,最高峰摩云顶子海拔961米。[15]木兰县地处小兴安岭南麓,为半山区。境内地层复杂,古生界、中生界、新生界地层均有。受小兴安岭褶皱山带及松嫩凹陷带的东部边缘断裂作用影响,火成岩侵入活动有多次。地层分为二迭、朱罗、白垩系、第三、第四纪等结构。木兰县境内各类地貌,明显地反映地貌的产生、发展、演变过程中内外力的互相作用。[16]水文木兰境内天然水资源储量和可利用水资源储量充足,为丰水区。
松花江流经木兰县全境74.4公里。境内有大小河流29条,均属松花江水系。主要河流有流长110公里的木兰达河和流长58公里的白杨木河。水域面积6.5万亩,水资源总量为9.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6.6亿立方米,地下水为3.09亿立方米。可利用资源为2.3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1.22亿立方米,地下水为1.16亿立方米。[17]气候特征木兰县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在极地大陆气团控制之下,气候寒冷、干燥;夏季受副热带海洋气团的影响,降水集中,气候温热,湿度大,日照长。
春秋两季是冬、夏风交替的过渡季节,天气多变,春风大,降水少,易发生干旱。秋季气温急降,常有寒潮出现,霜冻发生。木兰县气候具有冬寒、春旱、夏雨多、秋霜早的特点。加之县境呈带形,受复杂的自然环境制约,南北气候有所差异。全县年平均无霜期127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542小时。年平均气温1~3℃之间,南北相差2~3℃左右。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22.3℃,极端最低气温-42℃,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2.6℃,极端最高气温35.5℃。全县大于或等于10℃的积温2600℃,属黑龙江省第二、三积温带。
北部山区雨量较多,南部平原雨量较少。全年平均降水量596.2毫米,南北部年平均相差87.9毫米。[18]自然资源编辑林业资源木兰县有国有、集体林场6个,有林面积6.4万公顷,森林蓄积量409万立方米,年林木采伐量2万立方米。国有森工系统双丰、兴隆两个林业局4个林场在木兰县境内,林业总面积252万亩(非县属部分136万亩),有林地面积186万亩(其中天然林169.3万亩,人工林17.3万亩),森林蓄积量1000万立方米,年林木采伐量2万立方米。[19]药材资源木兰县属半山区县,人参种植和野生药材资源丰富,其品种主要有:人参、五味子、刺五加、黄柏、柴胡、龙胆草、穿地龙、北豆根、黄芹、党参、平贝等。其中刺五加和五味子贮量大,分布广。五味子年采集量为500多吨,刺五加年采集量近万吨。[19]矿产资源木兰县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种有:铁矿、煤炭、石黑、硅石、珍珠岩、黑耀岩、膨润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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