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第一悍匪,社会的一颗毒瘤,狡诈多端,最终下场太便宜他
无韵古风 2017-05-03 10:20
刘黑七
刘黑七,号称民国第一悍匪,原名刘桂堂,诨号刘黑七。生于1892年(光绪十八年),山东费县铜石镇锅泉村人(今属平邑县)。他幼年出身贫寒,少年时曾为地主放牛放羊,民国初年,军阀混战,盗贼蜂起,他纠集了夏兴德、李满、苏四等人结拜为把兄弟,后又结拜了徐福德、刘克仁等人,聚众六十多人。
集结到苍山湾富贵顶山一带,时而分散,时而集结,干起了土匪的勾当。刘黑七匪帮从1915年起聚众作恶,为害29年之久。匪众最多时逾万人,包括裹挟的老百姓,最多是达三万余人。曾经流窜山东、河北、热河、辽宁、安徽等十数省。所到之处,抢劫财物,杀人如麻,当政的大小军阀居然也奈何他不得。
受害群众
1925年--1928年间,刘黑七股匪在滕县、临沂、费县、蒙阴等地抢掳奸杀,罪行擢发难数。匪中歌谣说:"要使钱,上刘团","跟着师长到处窜,给个县长也不换"。刘匪还向各村派粮派款,如有抗拒或交不足数,即攻破村寨,烧杀抢劫,南孝义村1927年春节前后尚有300多人在外讨饭,2月10日刘黑七以未纳钱粮为由攻入该村,烧杀奸淫骇人听闻。有的男子被砍去四肢、大卸八块,儿童也不能免。
一个10岁儿童被匪徒用七寸尖刀从左耳刺进,右耳贯出,钉在墙上。一个两岁孩子被抓住双腿扯成两半,一岁的婴儿被放在碾麦的石辊下碾成肉泥。一名妇女被20多个匪徒轮奸而死。一名少女因反抗匪徒凌辱,匪徒施暴后又甩凶残的手段杀害了她,还把她剖腹填入石头。
刘黑七
许多妇女不堪受辱跳入井中,匪徒竞用辗辊子掷入。此次匪祸中,该村被杀346人,41户被杀绝。因全村烧光,幸存和归来的人无以为生,冻饿而死73人,卖儿鬻女38人,妇女改嫁51人。全村原有735人,仅余212人。1928年3月29日,刘匪攻入大泗彦村,该村92户人家被杀绝48户,总人口637人被杀559人,外村来此避匪祸的被杀388人,共死亡947人。劫后余生者仅78人(包括外出归来15人),后由于饥馑、瘟疫,又死去近一半,到秋天,全村仅余42人。
刘黑七极为狡猾奸诈,"狡兔三窟",他却70窟都不止。他每日行踪、每晚宿地变幻莫测;还找了些体貌相似的匪徒做替身,伪顽杂牌军请他赴宴时,常由替身前往。有几次,八路军得到老百姓报告刘匪宿地,连夜奔袭,抓到的却是替身。还有两例足以证明他的狡诈。1934年刘黑七遭到韩复榘打击后只身逃跑,沿途官军严密盘查。
刘黑七
刘见一青年农民推独轮车送母亲走亲戚,便上前攀谈,一路甜言蜜语,帮助推车、买点心,哄得老太太乐呵呵地认他做干儿子。遇到官兵时,老太太便称这是她两个儿子,使刘得以逃脱。抗战初期,刘匪在山东投敌,日军因他1933年投日得了武器后,旋即翻脸,故不愿相信他。他便找了个讨饭老太婆,给换上干净衣裳,送到日军那里,声称用亲娘做人质。日军也闻知他极孝顺,遂信之不疑。1939年刘与日军反目,日军要杀人质,才知这个"刘母"是假的。
刘黑七
但无论刘黑七多么狡诈,最后仍难逃惩罚。
1943年11月,八路军在费县新庄镇东柱子村伏击刘匪,刘黑七中弹毙命,结束了他作恶多端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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