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年上半年,五部委联合会议,确定将在 12 月 10 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转税务部门征收的交接工作。2019 年 1 月 1 日起,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
随着社会保险费明年起统一划归税务部门征管时间逼近,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开始担心在强大的税务部门征管下,企业负担加重,甚至会被要求追缴以往欠费。
一家经营汽车 4S 店的老总表示:这几年,4S 店经营困难,利润微薄,老板们为了压缩费用,殚精竭虑。4S 店费用中的大头支出就是人工福利薪酬费用。按照国家缴纳社保的标准,应付工资的 37% 是要上交的。其中 27% 单位负担,不扣个人工资;另外 10% 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
以 60 人的中小 4S 店计算,就算税前人均工资 5000 元,一个月需要 30 万,一年 360 万的工资费用,相应的,单位需要交纳的社保费用就是 97.2 万元。这之前,老板们为了省社保费用,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交纳社保费用的,这样一是单位少负担费用,二是员工承担的那 10% 的金额也少,员工到手的工资也多啊。如果有员工不要交纳社保,单位也就不交了。因此,很多公司的社保交纳比例只有 70% 以下。
为什么社保费需要税务代征?
现行的中国社保费征管方式比较复杂。北京、上海等地仍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河北等地按缴费项目或缴费人群不同分别由税务、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安徽、湖北等 11 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采用“社保核定、税务代征”的方式,而广东、浙江等省市则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
一般来说,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明显高于社保经办机构,因此越来越多的省份选择了税务部门参与社保费征缴,以增强当地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为了明晰机构权责关系,规范税费管理,随着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逐步完成,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税务代征确将加强征管能力
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负责人也佐证了类似的观点:社保费归税务局征管后,由于税务局掌握了企业实际的人数、收入等数据。如果不按实际收入去征费有可能是一种渎职行为,因此明年税务全面征管社保费跟此前的社保局征管力度完全不一样,因为税务局有强大的金税三期系统,也有直接从企业账上划拨税费款的能力,并掌握了企业各种各样的数据,同时有非常强大的执法队伍。
税务人士表示无需担心征管大幅加强
某地方税务人士则表达了不同的观点认为,目前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强调稳定为主,并没有谈论强化征管。实际上从明年开始,像社保缴费登记、变更信息、人数等仍由人社部门负责,税务部门只负责社保费的申报和征收,对社保费的稽查暂未确定。因此社会上担心明年开始征管大幅加强并没有道理。
有分析认为,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之后,征管能力确实会增强。但国家层面会考虑企业负担实际问题,在当前情况下不太可能出现企业负担飙升的情况。
社保费率过高 需内外结构调整求平衡
目前我国社保费率超过了 40%,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保费率过高给企业和个人都带来较大压力。而由于企业离退休人员不断增多,养老保险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
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设计理念是现收现付,目前基金总体还有较充裕的结余,适当降低费率,不会影响保险基金的支付,同时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医疗保险大体是收支均衡状态,总体而言,进一步降低费率的空间不大,部分地区是有空间的,但全国性统筹降低的条件不是很充足。
对于养老保险,各地区发展非常不平衡,有的结余多有的少,有的动用历年结余才能保证当年发放。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支付压力会越来越大。
人社部原副部长分析表示:我们既要减轻企业负担,又要保障支付,还要提高水平。要兼顾这几个方面,只在这样一个体系框架内去降低费率,是难以行得通的,需要有其他的支撑条件。2016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这就给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降低社保费率不只是内部调整问题,还需要有外部性结构调整。我们必须既要考虑企业负担,也要考虑支付需求,才能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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