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房价,无疑是众人眼中的天价。天价的房子,不愿意买,更买不起。不过现在很多人已经把买房这件能满足美好生活需求的事情提上了日程,出于价格因素,很多人往往会退而求其次,在小城镇买房,买二手房,或是回农村自建房等等。不过奇怪的是,有一种房子,价格比市场低便宜得多,甚至低了30%,却很少有人愿意买,这就是法院拍卖的房子。按理说,低价房子与人们的购买倾向是相符合的,应该受欢迎才是。法院拍卖的房子,比市场价低30%,为啥很少人买?内行人是这么说的。
一是、普通市民难以承受全额付款的资金输出。一般来说,法院拍卖的房子都是要求买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的。而一栋房子,不管价格再便宜,也少不了好几十万,一些人想要买这种房子,首先拿不出全额,即便拿出来了,后果也会难以承受,可能给接下来的一段生活造成很大压力。对于很多想买房的年轻人来说,更倾向于贷款买房。
二是、怕花了钱拿不到使用权,白买了。法院拍卖的房子,基本都是债务人的抵押物。这些抵押的房子如果之前与他人签了租赁合约,而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按照法律规定,自身不能单方强制性解约。所以,就相当于是为他人买了房,除非双方达成协议,你才有可能入住使用。
三是、法院或不包“售后”,纠纷难以解决。从法院拍卖下来的房子,是存在不少纠纷的,最常见的就是一个“老赖”问题。比如说,当你去收房的时候,原房主可能以各种原因不愿意退出,这样你就无法完成正常的入住。面对这样的矛盾纠纷,法院或不受理,一般来说,它只负责过户的相关手续。说来说去,还是和契约精神不强有关。
四是、拍卖价便宜,但完成价格或并不便宜。人们去购买拍卖的房子,虽然拍卖的价格或许会比市场上低个百分之几十左右,但是这一次的付款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买这样的房子,需要承担其他的费用,比如高额的税费,原主拖欠的水电费、物业费、滞纳金等费用,林林总总加起来价格或许比市场价还高。
以上就是内行人分析的,为啥大家不买法院拍卖的房子的四点原因。当然,这些房子,上面的原因或举的事例,并非必然性事件,这些房子该不该买,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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